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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支援单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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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管浩鸣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本港近年的离婚率不断攀升,单亲家庭数目亦急增,其面对的困难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自政府于二○○四年停止向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单亲中心发放资助后,单亲家庭所需服务由社会福利署辖下「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及「共享亲职支援中心」(支援中心)提供。然而,有关注单亲家庭的团体向本人反映,服务中心及支援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均缺乏针对性及持续性,未能切合单亲家庭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全港单亲家庭及其子女的数目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每间服务中心及支援中心的以下资料:(i)处理的单亲人士求助个案数目(按新个案及旧个案列出分项数字)、(ii)该等求助个案的平均处理时间、(iii)人手编制,以及(iv)平均每名社工处理的个案数目(按活跃个案及完成处理的个案列出分项数字);

(三)会否定期检讨服务中心及支援中心的营运情况及人手编制,并考虑适时增拨资源加强人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近年拖欠赡养费的情况持续恶化,被拖欠赡养费的单亲人士投诉无门,而政府于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正考虑「香港离婚状况进一步研究」报告中有关设立专责单位协助执行赡养费支援计划及执行法院命令收回赡养费的建议,有关工作的进展为何;

(五)会否考虑重新资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单亲中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会否考虑加强对单亲儿童照顾者的支援,例如优先考虑为单亲家庭提供儿童托管服务,以及为单亲全职家庭照顾者提供可维持生活的现金支援或津贴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征询民政及青年事务局,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2021年人口普查—主题性报告:单亲人士》报告,二○二一年本港单亲人士数目为72 279人,而单亲人士的未成年子女数目为94 508人。

(二)过去五年,由社会福利署(社署)或受该署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曾处理的单亲家庭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年度 涉及单亲人士的个案总数 涉及单亲人士的新个案及重启个案数目
2018/19 11 305 4 848
2019/20 10 462 4 262
2020/21 10 703 4 470
2021/22 10 440 4 247
2022/23 10 082 4 173

  服务中心没有备存涉及单亲人士求助个案的平均处理时间。

  服务中心会根据地区的服务需要、个案数量及复杂性安排人手。用作计算经常资助拨款的用途的服务中心人手编制载于附件。服务中心没有备存平均每名社工处理的个案数目。

  此外,社署自二○一九年起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五间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为分居/正办理离婚/离婚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一站式的专职服务,包括共享亲职辅导、亲职协调服务、亲职小组或活动、子女探视等,协助离异父母以「儿童为本」的原则履行父母责任,强化亲子联系,并支援因父母离异及家庭转变而受影响的子女,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支援中心的人手编制有七名注册社工(包括一名督导主任)。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下,非政府机构可灵活调配资源及安排适当人手。由于支援中心协助离异父母共同履行父母的责任,提供服务时没有询问服务使用者的具体离异情况,即正在分居、正办理离婚或完成离婚,因而没有备存涉及单亲(及已完成离婚)人士求助个案数目的分项资料和平均每名社工处理的个案数目。

(三)及(五)社署曾经研究以不同模式提供家庭服务,经检讨及综合各方意见后,认为以现时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模式,并引入以社区为基础的概念,能更有效地运用资源,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更全面及方便的支援服务。为切合单亲家庭的需要,服务中心会举办特别为他们而设的小组及活动(例如互助小组、讲座等)。中心社工会全面评估服务使用者的需要,并透过及早識别和介入、整合服务,以及与其他服务持份者保持伙伴关系等工作策略,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服务,包括如何有效教养子女及积极面对生活挑战等。服务中心亦会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额外服务,例如深入辅导、安排接受臨床心理辅导及一些针对特别需要的援助(如体恤安置及紧急救援基金等)。

  社署自采用综合家庭服务模式以来,曾多次因应个案性质日趋复杂而为服务中心增加社工人手资源。由二○○四至○五年度至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府已为服务中心额外增加154名社工的人手资源。另外,为加强为极需援助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预防和支援服务,由二○一九至二○年度开始,政府已增拨资源,为服务中心增加共26名前线社工及14名家务指导员。

  另外,上文提述的支援中心也为分居/正办理离婚/离婚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社署会不时检视现行的家庭服务模式,以确保服务与时并进,让有需要的家庭继续获得适切的支援服务,亦会继续密切留意服务需要、中心营运情况及人手编制,并在有需要时增拨资源。

(四)政府致力提高收取赡养费和执行赡养令制度的成效,多年来已采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帮助离婚人士追讨赡养费,并透过进行宣传和举办教育活动,以持续加深市民了解赡养费支付人的责任、赡养费受款人的权益和受款人未能收取赡养费时可使用的服务。

  对于有意见希望政府设立专责部门处理赡养费的事宜,外地的经验显示赡养费支援计划面对包括处理时间长但个案少、管理问题及高昂的行政开支等问题。此外,赡养费支援计划若要有成效,则无可避免地需要对欠款人施加一些限制性措施,例如暂时吊销护照和驾驶执照等,作为追讨欠款的工具。这些措施涉及限制个人权益和私隐问题,具一定争议性,在本港法例下亦未必可行。

  政府会继续积极检视收取赡养费和执行赡养令的制度,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士追讨赡养费。同时,目前与赡养费相关的数据并不齐全,政府会致力收集进一步相关资料作分析。

(六)社署一直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幼儿照顾服务,以支援一些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家长,包括增加资助独立幼儿中心服务名额、优化「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推行「加强课余托管服务」,以及分阶段重整互助幼儿中心,为学前儿童提供课余托管服务等。政府明白部分有福利需要的家庭在照顾儿童时需要额外支援以面对精神及财政压力,因此政府在制定各项社会福利政策和服务时,一直以维系及强化家庭功能为家庭服务重点,提供多项支援服务为儿童照顾者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如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会为有需要人士提供情绪支援、按个别个案的福利需要为有需要人士转介相关支援服务(包括儿童的照顾/住宿/暂托服务等),让儿童照顾者暂时卸下责任,减压调息。政府亦会不断改善幼儿服务发展的策略,以家庭为本的服务路向,继续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幼儿照顾服务,支援家庭照顾及培育儿童成长,亦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幼儿照顾服务费用豁免或减免,以减轻基层家庭的财政负担。

  此外,政府计划推出为期一年的「在校课后托管服务试行计划」,聚焦支援弱势社群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让有需要的小学生课后留校接受托管及学习支援,而本来需要在子女课后负责照顾的家长可选择外出工作,改善生活。政府将适时公布详情。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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