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和寨卡病毒感染应变计划戒备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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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五日)公布,即时解除「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和「寨卡病毒感染准备及应变计划」下的戒备应变级别。

  政府于二○一九年七月及二○一六年三月分别就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和寨卡病毒感染启动应变计划下三个级别中最低的戒备应变级别。由于病毒性出血热(包括伊波拉病毒病)和寨卡病毒感染均属香港法定须呈报传染病,任何怀疑或确诊个案均须即时呈报,以展开调查、控制和监察。在戒备应变级别解除后,这些措施继续生效。卫生署会向医生和私家医院发信,讲解有关更新。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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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于二○一九年七月宣布将刚果民主共和国爆发的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后认为当地的爆发已完结,遂于二○二○年六月终止将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港,政府于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启动戒备应变级别,至今并没有录得埃博拉(伊波拉)确诊个案。

寨卡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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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卫于二○一六年二月至十一月期间将「小头症、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寨卡病毒」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香港现时没有发现寨卡病毒传播至人类的最主要病媒的埃及伊蚊,而本地常见的白纹伊蚊则被视为可能的病媒。政府于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启动戒备应变级别。本港至今共录得三宗输入个案(两宗于二○一六年及一宗于二○一七年),而自二○一九年八月后香港亦再没出现怀疑个案。

  政府会继续监测相关传染病于世界各地及本地的情况,按照最新发展和风险评估,适时检视和更新应变级别。

  更多有关详情,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

* 卫生防护中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
* 卫生防护中心寨卡病毒感染专页;及
* 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网页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