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输入内地电力,平抑香港电费」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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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就陆颂雄议员动议的「输入内地电力,平抑香港电费」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多谢陆颂雄议员提出的议案,以及林筱鲁议员和李浩然议员的修正议案,我亦感谢各位议员就议案提出的宝贵意见。

电力市场发展
 
  我一直推动香港和内地商讨加强与邻近地区的区域合作,扩大整个地区的零碳能源供应,这将有助香港平抑电价,以及提供稳定及清洁的能源。

  现时中电透过连接大亚湾核电站和中国南方电网输电网络的清洁能源输电系统输入电力。政府在二○一八年批准中电的发展计划,包括强化该清洁能源输电系统工程,为系统更换电缆以增加输电容量,预计项目在二○二五年完成,可以让香港更具灵活性输入更多清洁能源。从内地输入的电力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可由现时约27%增加至约三成半。
 
  中央政府一直支持香港增加使用清洁能源,以减少排放和改善空气质素。国家能源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八年签订《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向香港长期供应核电及天然气。环境及生态局正在与国家能源局积极商讨进一步增加供港的零碳能源。我们不会排除从内地购买任何一种零碳能源,包括核电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亦会探讨发展邻近香港的零碳能源项目的可能性。我们会适时向立法会报告有关进展。
 
  为进一步加大内地电力输港的能力,政府在将军澳132区预留土地兴建电力设施,是加强区域能源合作的策略性设施。电力设施日后将连接两家电力公司的供电系统,可以加强两电之间的联网和传送电力的能力,长远有助稳定两家电力公司的电价和减少本地电厂排放,惠及全港市民。现时项目尚在初步规划阶段,预计可在二○三五年前启用。届时输入的零碳能源电力可增加至六至七成。
 
可再生能源
 
  政府一直推广可再生能源,包括在现行《协议》(《管制计划协议》)下提供诱因,鼓励电力公司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亦在不同的建筑物及设施加装太阳能板,我们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惟现时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仍偏高,我们在加大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规模方面亦会考虑对电价的影响。
 
开放电网
 
  根据海外经验,开放电网不一定会减低电价和确保供电稳定。稳定可靠的电力市场对香港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及民生安居至为重要。电力市场涉及庞大投资及专业可靠营运要求,以及我们需要与邻近地区合作。长远应否开放电网将涉及复杂的考虑因素,包括如何杜绝恶性竞争,同时确保电力公司会投入足够资源和建设、维持电力供应稳定可靠、电费维持在合理水平,并提供清洁能源以达到碳中和目标。
 
  根据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如对电力供应的规管框架引入改变,最早要在《协议》届满之后,即二○三三年年底,才可实行。近年国际间因为推动迈向碳中和,电力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很可能会影响未来电力市场的营运方式。故此现阶段我们的重点是推动加强区域合作以稳定电价及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安全。我们会按照《协议》,适时与两电探讨及研究未来电力市场的营运和规管方式,包括是否或如何开放电网。
 
  至于现时未有配电设施的地方,包括人工岛、北都(北部都会区),为未有配电设施的地方引入新供应商,我们会持开放态度。大前提是,供应必须稳定、可靠、安全,电价亦需合理,对环境的影响亦需要最低。我们未来在选择供应商时会确保以上的政策目标。
 
准许利润
 
  在现行《管制计划协议》下,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率已由从前的13.5%下调至9.99%,在今次《协议》下亦再下调至8%。然而,政府对是次中期检讨持开放态度,并没有为检讨的范围,包括准许回报率,划下界线。是次检讨是建基于现行的《协议》,而有关《协议》将继续有效至二○三三年,任何修改《协议》的建议亦需经政府与电力公司双方同意后才能实行。鉴于持份者的意见,我们会于是次中期检讨向两电建议减低准许回报率,以期纾缓电费上升的压力。
 
客户表现奖罚机制
 
  《管制计划协议》设有客户表现方面的奖罚机制,涵盖「供电可靠性」、「运作效率」、「客户服务」及「恢复供电」四类表现。去年中电的电缆桥事故以及近日港灯的供电事故曝露了现行的奖罚机制并不适当,市民强烈要求检视相关机制。因此,我们计划在是次中期检讨与两电重点检讨有关课题。
 
  我们会建议改善现行的奖罚机制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包括收紧《协议》下供电可靠性和恢复供电的表现指标,不给予与人为失误有关的供电事故任何奖励,以及加入新指标以惩罚大型严重供电事故等。
 
燃料费
 
  现时,电力公司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向用户收回燃料成本,并透过燃料价格调整条款帐把实际燃料成本与基本燃料成本之间的差额,以收费或回扣的方式,向用户收回或回馈用户。现行《管制计划协议》采用每月调整燃料费的机制,适时反映实际燃料成本的变动。
 
  政府明白现行机制有不足之处,当能源价格急升时,电力公司会将所有成本转嫁用户。政府认为两电应该肩负更多社会责任,尽一切努力稳定电费,透过引入分担能源价格成本的机制,与市民在能源危机这类情况时共渡时艰。我们会于是次中期检讨与两电磋商,期望引入分担能源价格成本的机制,但方案需得到两电同意后才能实行。政府会根据《协议》要求电力公司尽一切努力稳定电费,务求把电价调整对社会的影响减至最低。
 
透明度
 
  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包括一份向公众披露的电子资料小册子,当中包括电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及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益和节能推广等。资料册亦载列有关电力公司的营运开支及财务资料,如发电系统及非发电系统的成本数据,以及燃料价条款收费的调整机制及燃料组合等资料。
 
  透过是次中期检讨,我们会要求电力公司向公众提高财务资料透明度,例如燃料成本及调整费的计算细节、营运开支细项、奖罚机制下的表现及所得奖赏等,从而加强电力公司的问责性。我们亦会与两电探讨能否披露更多运作资料,例如挑选燃料供应商的准则,及增加披露次数。
 
财务监管
 
  我们建议加强监管电力公司的支出、资产及投资,包括改善会计安排,如检视营运开支拨入为固定资产的条件、现时两电就借贷开支所承担的最高利率等,亦会检视各类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要求电力公司就固定资产,例如土地,的交易或发展事先获取政府批准并需与电力用户分享所得利润等。
 
五年发展计划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航空枢纽,可靠的电力供应至为重要。政府会继续着力监管电力公司的五年发展计划,包括两电拟推行的资本项目,以避免出现过大、过早、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投资,确保在电力供应稳定及保持环保表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供电网络效率来实现减省电费的目标。
 
  主席,政府对是次中期检讨持开放态度,并没有为检讨范围划下界线。政府备悉并会仔细考虑各议员就是次中期检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会向两间电力公司提出讨论。完成中期检讨后,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向议会汇报检讨结果。我谨此陈辞。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