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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在高校推动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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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文港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答覆:
 
问题∶
 
  关于在高等教育院校(院校)(尤其是八所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大学)推动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各院校有多少名教职员和学生因触犯该法而被捕、正在等候审讯,以及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并按院校列出分项数字;涉案教职员现时有否仍参与其所属院校的教研工作;
 
(二)鉴于据悉,各院校自上学年起已将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范围,但因当局尊重各院校课程设计自主,以致各院校的课程设计标准不一,有院校更公开表示,于校内推行西方核心价值教育,更胜于教授《香港国安法》,当局有否制订守则或指引,以协助各院校设计有关课程,以及将有关规定纳入院校规程(例如教职员手册和学生守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否于新学年制订清晰的守则或指引供院校依循;及
 
(三)会否将教资会资助大学推行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表现的评核结果,作为向该等大学拨款的指标之一;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本港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专上院校根据《基本法》享有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同时亦须向公众问责,确保良好管治,善用公帑,为社会培育德才兼备的人才。院校绝非法外之地,所有师生均须遵守法例。政府通过恒常沟通渠道,提醒院校在《香港国安法》下的法定责任,以加强防范和制止在校园内出现有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或其他违法活动。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各专上院校均有责任培育对社会有承担、有国家观念、香港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新一代。《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通过教育做好防范工作,是院校应有之义。院校须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条,为学生提供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和活动,以提高教职员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就周议员提出的问题,回覆如下:
 
(一)学生及教职员事务属专上院校自主范畴,院校按机制确保学生及教职员不会参与违法或损害校誉的行为,政府并不备存因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捕或被检控的学生及教职员人数和资料。然而,根据保安局提供的资料,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截至二○二三年六月二日,总共有252人就涉及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案件被捕;当中有155人及五间公司被检控,其中79人已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
 
  目前,专上院校均设有学生及教职员纪律政策和机制,并会因应社会最新情况,检视和更新有关安排,当中包括《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学生和教职员须分别遵守其院校订定的学生守则和教职员守则,不得参与违法或损害院校声誉的行为。如出现涉嫌参与违法活动和违法行为,包括《香港国安法》所列明的罪行,因而被捕、被起诉和被定罪的情况,院校一般会根据既定程序,按个案的性质和严重性,交由相关学生或教职员纪律委员会处理,决定是否采取纪律行动跟进。视乎案件的严重性,学生可被勒令停学或开除学籍,而教职员则可能被终止聘用。院校亦有要求职位申请人申报是否曾被定罪。
 
(二)及(三)随着《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实施,各专上院校自二○二一/二二学年起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范围,通过举办讲座、分享会、工作坊、论坛及考察等,为学生提供国家安全教育,以履行其在《香港国安法》第十条下的法定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目标,政府在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的二○二二至二○二五三年期订出的四个策略方向中包含了「全人发展」一环,阐明通过大学层面的价值观教育让学生建立牢固的公民责任感,有助培育毕业生成爲社会未来的栋梁,而《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教育亦应成为大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学生成为守法及负责任的公民。有关策略方针获采纳为二○二二至二○二五三年期规划工作的评审准则,教资会根据此评审准则审视了大学提交的建议书,以及向政府提交拨款分配建议,有关建议最终获政府接纳并且落实。
 
  此外,教资会与资助大学签署《大学问责协议》(《协议》),提升大学的问责性及其表现的透明度,并载列了教资会及资助大学的整体发展策略,以及运用教资会拨款的基本原则。教资会在延续《协议》使其适用于二○二二至二○二五三年期时,亦增设条文强调以上「全人发展」策略方针。就此,教资会资助大学在二○二二至二○二五三年期规划工作的建议书中积极回应,详述大学就价值观教育制订的整体策略和方案,并自二○二二/二三学年起切实执行其建议书中所列的方案,开办属计算学分或纳入为毕业要求一部分的相关课程。
 
  专上院校在课程设计上享有自主权。一般而言,院校通过课程内外的多元化学习机会,促进学生认识国家的历史文化、宪制秩序、不同领域的最新发展等,让学生更深入了解国情,增进国民身分认同,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责任感。院校因应课程形式、内容和要求厘订修课时数,为学生提供适切的课程,并以合适的方式进行评核,例如考试、课题研习等,评估学生对《香港国安法》相关重要课题的认知。
 
  教育局要求专上院校定期就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的教学活动及安排进行检讨及定期作汇报。由各专上院校提供的资料所见,各院校均有按其院校定位、师资、学科及课程结构等实际情况,提供一系列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的课程及其他学习活动,涉猎范围除包括国家安全的各个范畴外,亦有包括中国文化、历史及哲学、国家与香港的紧密关系及训练学生领袖品格等课题,并透过校内教员或邀请校外专家讲授相关课程或学习活动,帮助学生获得充足的知识,全面了解国家发展。据院校报告,相关课程及学习活动得到教学人员及学生的正面评价。院校将持续评估其国民及国安教育相关课程和学习活动的效果,按需要调整,确保有效提升学生及教职员对国家安全的认知,建立守法意识。
 
  教资会秘书处会继续与教资会资助大学保持沟通及提供反馈,支持大学在二○二二至二五三年期内贯切落实「全人发展」的策略方向。教育局亦会继续就推动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等相关议题与包括自资专上院校在内的其他专上院校保持沟通,并按需要提供支援。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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