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将推出建造业及运输业输入劳工计划及优化「补充劳工计划」
*****************************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三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根据《雇员再培训条例》(第423章)第14(3)条为建造业及运输业推行较现行「补充劳工计划」更具弹性及程序较精简的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并优化「补充劳工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运作,从而解决多个行业人手严重短缺的问题。

  发言人说:「由于人口高龄化,香港出现结构性劳动人口缩减。本地劳动人口(外籍家庭佣工除外)由二○一八年368万人的高峰下跌至二○二二年的346万人。低技术劳动人口减少约160 000人。为纾缓人手短缺的问题,政府已加强培训及就业服务。我们并计划调高指定雇员再培训局课程学员的再培训津贴的每月限额,鼓励及支援更多雇员接受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然而,我们仍需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确保劳工供应可支持香港的长远发展。」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指出,香港多个行业正面对人力短缺问题,相关决策局会听取业界意见,并因应不同行业情况提出解决方案。除劳工及福利局于今年六月推出「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外,发展局和运输及物流局亦会推出行业输入劳工计划,主要的特点及准则如下:

(一)容许建造业及运输业的雇主在符合指定准则的情况下申请输入劳工配额。两个行业输入劳工计划的配额上限共20 000个,建造业占12 000个,运输业界占8 000个,当中航空业占6 300个及公共小巴/客车行业占1 700个。每个行业输入劳工计划下获批的输入劳工配额总数,不应超过各自的配额上限;

(二)定期就行业输入劳工计划的实施情况向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汇报;

(三)申请须由相关决策局/部门的指定人员按照订明审批准则作出决定;

(四)雇主必须与输入劳工签订标准雇佣合约,并须在合约期开始时缴付「雇员再培训征款」;

(五)人手比例一般与「补充劳工计划」一致,即1:2(一名输入劳工对两名全职本地员工);

(六)输入劳工的工资必须不少于香港相关职位的每月工资中位数;

(七)申请人如提交在申请前四个月内经相关决策局/部门指定途径进行招聘的证明,会被视为已符合本地招聘的规定;

(八)容许雇主选择(i)为输入劳工安排在香港境内的住宿;(ii)在内地为输入劳工提供住宿;或(iii)让输入劳工在其位于内地的住所居住;以及

(九)如拟输入劳工为内地居民,雇主必须经由内地相关机构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招聘输入劳工。

  除推出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外,政府亦会优化「补充劳工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运作,包括:

(一)暂停执行「补充劳工计划」下26个职位类别及非技术/低技术职位一般不得输入劳工的规定,为期两年;以及

(二)加强向雇主发放申请资讯、精简核实申请资料的程序,及优化谘询劳顾会的工作流程。

  「补充劳工计划」的其他主要规定将维持不变。劳工处会公布绩效指标,在三个月内完成处理该计划下通过甄别的申请。「补充劳工计划」会易名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

  政府会就推行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和「补充劳工优化计划」谘询劳顾会、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并会在敲定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和「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推行和运作细节时适当考虑收到的意见。

  发言人表示,目标是在二○二三年七月推出建造业和运输业的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届时会开始接受和处理申请。相关决策局/部门会在这些计划推出后的六个月内(即二○二四年第一季左右)检讨推行情况。政府亦计划在二○二三年第三季推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并会在计划的两年期届满前适时作出检讨。

  发言人重申,政府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包括推动培训及再培训、提供适切的就业支援,以及推广科技应用以提升生产力等,应对人力短缺的问题。在确保本地雇员优先就业的前提下,政府会因应人手供应及需求情况制订合适措施。
 
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