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打击禁烟区吸烟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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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执法人员于便装行动中巡查83所公众娱乐场所,向在禁烟区内吸烟的人士共发出64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卫生署发言人强调,控烟酒办会就每一宗违例吸烟投诉作出跟进及调查,并会到有关场所巡查及执法。控烟酒办亦会不时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及执法行动(包括便装行动),以提升执法成效。署方会继续密切监察及持续严厉执法,以打击任何违法吸烟行为。
发言人说:「政府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接听,为吸烟人士提供专业戒烟辅导。」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戒烟及相关支援工具和服务的资讯,可浏览戒烟专题网页(www.livetobaccofree.hk)。他们亦可下载「戒烟达人」应用程式,以跟进戒烟进度和取得对抗烟瘾的贴士,维持无烟生活。
完
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8分
香港时间19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