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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恢复二读辩论《2022年院舍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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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恢复二读辩论《2022年院舍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引言

  《2022年院舍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得以恢复二读辩论,我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谢伟铨议员、委员会其他委员及立法会秘书处的努力工作,让《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顺利进行。当然我非常感谢今日共13位议员,当中九位是法案委员会成员,在恢复二读辩论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大家对《条例草案》的支持。

检视院舍法例及实务守则工作小组

  政府十分重视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服务质素,并致力加强监管及提升院舍的服务水平。因应公众要求加强院舍的规管及质素,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一七年六月成立由时任社署署长担任主席的「检视院舍法例及实务守则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时任立法会议员、营办院舍的非政府及私营机构、安老事务委员会及康复谘询委员会、学术界、服务使用者/照顾者、独立人士,以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的代表。

  工作小组共召开了19次会议,就持份者关注的课题进行详细讨论。一方面,工作小组希望修改相关的院舍法例可整体提升院舍质素;另一方面,工作小组也要考虑建议是否实际可行。工作小组经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就院舍规管提出具体务实的建议。其中关乎院舍人手、住客人均楼面面积、对营办人的问责、院舍主管及保健员注册制度、提供护理照顾,以及罚则等建议,须透过修订法例实施。政府在二○二二年五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作审议。

修例建议

  《条例草案》修订两条法例。一条是《安老院条例》(第459章),第二条是《残疾人士院舍条例》(第613章),以及它们的附属法例,主要修订包括八方面:

(一)加强对院舍营办人的问责;
(二)提高最低人手规定;
(三)调高住客的最低人均楼面面积;
(四)引入院舍主管注册制度;
(五)改善保健员注册制度;
(六)优化施用药物、使用约束措施和维护住客尊严及私隐的规定;
(七)调高某些罪行的罚则;以及
(八)废除安老院的豁免证明书制度。

  整体来说,各界认同有需要提升院舍质素,为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选择,而有关修例建议普遍获得支持。对于提高人手规定及住客人均楼面面积,虽然各界普遍认同有需要提升,但不同持份者对于落实的时间及相关细节曾表达不同意见。

人手供应及培训措施

  政府理解业界对《条例草案》建议的新法定人手要求的关注。因此,除提出修正案分别把有关保健员及护士人手规定的生效日期推延两年,以让院舍有更充分的时间准备招聘人手外,社署也即将推行多项加强业界人手培训及供应的措施,包括:

(一)在本月十九日推出「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前提下,适度容许所有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输入护理员、放宽本地雇员与输入护理员的比例,并精简申请审批程序;

(二)在今年下半年启动院舍康健服务人手检讨,即大家关注的保健员,全面检视在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为住客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员工所须具备的技能及资历要求,为行业建构专业标准和晋升阶梯;以及

(三)在未来五年额外资助超过1 700位学生修读普通科登记护士训练课程。学员毕业后必须在院舍等福利机构任职护士不少于连续三年。

  另外,医务卫生局计划修订《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为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护士在香港执业开辟新途径,以增加医疗界、院舍等社福服务单位的护士人手,并确保行业的专业服务质素得以维持。我相信有关修例建议有助扩大院舍的护士人力供应来源。

  政府有信心上述多项措施可为业界提供充足的人手供应,让院舍招聘合适的人手以符合《条例草案》建议的新法定要求,纾缓院舍人手短缺,满足正在规划或兴建中院舍所需的人手,并吸引及挽留所需人才。

协助院舍符合新住客人均楼面面积规定

  政府会继续以切实可行的方法,包括通过「改善买位计划」、「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和「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计划」,让符合新法定要求的私营院舍获得较稳定的收入。上述多项计划较政府直接使用公帑资助或补贴私营业界的商业活动,更符合善用公帑的原则。社署也会继续与现时未能符合新最低住客人均樓面面积规定的院舍营办人保持沟通,向他们提供专业和技术意見。

修正案

  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阶段,委员就条文作出深入讨论,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政府经审慎考虑后,同意委员不少的建议,并将就以下方面提出修正案:

(一)最低人手规定的生效日期;
(二)向社署署长申报某些事件的规定;
(三)社署署长给予书面通知的安排;
(四)劳福局局长就上诉作出的裁定;以及
(五)优化药物管理的规定。

  稍后我会在提出修正案时对修改的内容作进一步解释。

准备工作

  《条例草案》的修例建议已经跨界别的「检视院舍法例及实务守则工作小组」深入研究及讨论。政府也谘询了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及相关谘询委员会,多次与各持份者交流,并且经过法案委员会共九次会议的审议和讨论。在各方努力下,今日终于能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

  《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社署会继续就实施新规管制度作准备,包括修订相关院舍实务守则、制订新规定的相关指引、向业界解释新规定及生效日期、视乎院舍实际需要提供专业意見等,以致力协助院舍符合新法定要求。社署也会持续推行多项措施,包括加强院舍的监管及执法、增加资讯的透明度、加强院舍员工的培训及推动行业专业化、加强院舍住客照顾服务等。

结语

  现行《安老院条例》及《残疾人士院舍条例》分别在一九九五年和二○一一年生效,通过设立牌照制度对院舍的服务进行规管。在这两条条例提出之初,当时政府面对不同的问题和压力,也有私营院舍关注在立法规管下将无法继续营运。然而,在政府改善规管架构后,多年来业界规模持续扩大,院舍数目有增无减。这次《条例草案》是20多年来首次检讨,涵盖规管制度的多个重点范畴。我相信有心继续经营的院舍会在相关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提升质素,以符合现今社会对院舍照顾服务水平的期望。

  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及通过《条例草案》,让修例建议尽快得以实施,以改善院舍业界的整体质素,为需要院舍照顾服务的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更优质的选择,并促进业界持续发展。

  代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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