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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支援残疾人士日常生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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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容海恩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使用轮椅人士反映,香港设有无障碍设施的餐厅的数目不足,而且不少餐厅无法接待使用轮椅人士,导致他们难以外出用餐。关于支援残疾人士日常生活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接获残疾人士就日常生活常到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商场、超级市场、街市及银行等)的无障碍设施不足的投诉宗数;

(二)有否统计,全港设有无障碍设施的餐厅的数目(及其占全港餐厅数目的比例),以及该等餐厅提供的轮椅友善座位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资料;

(三)有否计划制订政策,以鼓励餐厅提供无障碍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增拨资源予社会福利署辖下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让合资格人士(包括残疾人士)能尽快获得膳食服务;如有,详情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发展局、环境及生态局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我综合答覆如下:

(一)及(二)过去五年,食物环境卫生署接获残疾人士就餐厅及街市的无障碍设施不足的投诉宗数表列如下: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餐厅 0 1 0 0 0
街市 1 2 1 0 0

  除餐厅及街市外,政府没有备存其他处所就无障碍设施不足的投诉数字,亦没有备存设有无障碍设施的餐厅的统计数字。

(三)政府致力为残疾人士建设无障碍的环境,让他们与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处所及使用设施和服务,充分参与社会的各项活动。

  就私人土地上的建筑物而言,为配合《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的《建筑物(规划)规例》第72条订明,需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设计规定,确保有关处所设有合理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切合残疾人士的需要。有关规例于一九八四年开始生效,并适用于其后所有的新建樓宇。若在该规例生效之前的现存楼宇进行改建及加建工程,有关工程亦须符合该规例的规定。屋宇署已发出《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提供有关无障碍通道和设施的指引,并不时更新。所有新建筑物或现存樓宇的改动或加建,包括餐厅,均须符合《建筑物(规划)规例》和《设计手册》最新版本所载列的无障碍设计标准,例如提供合适的通道及畅通易达洗手间等。

(四)现时全港共有61支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体弱个案)和31支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为体弱长者提供包括膳食服务及个人护理计划在内的社区照顾服务。为支援居家安老,政府自二○一九年十月起把「综合家居照顾服务(体弱个案)」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服务名额由约8 000个增加至约13 000个,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也由二○一九年十月底的约20个月,缩短至二○二三年三月底的约六个月。

  此外,「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为有需要的长者、残疾人士、有社会需要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家居支援服务。同样由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推行的「轻度缺损长者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以试验形式开展,政府并于今年一月把服务恒常化。服务旨在为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并正轮候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的长者,提供所需的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两项服务合共提供约20 000个服务名额,服务涵盖膳食服务、护送和简单护理等。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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