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
******************
  公务员事务局今日(六月六日)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下列薪酬调整方案,生效日期追溯至二○二三年四月一日:
 
(一)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2.87%,但个别薪点的金额须予订明,有关薪点及金额见下列第(i)及第(ii)项:
               
(i)总薪级表第34点为79,930元;总薪级表第35点为80,730元;及
 
(ii)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0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6点为79,790元;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1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7点为80,590元;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2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8点为81,400元;及
 
(二)中层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5%。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既定机制考虑薪酬调整方案。按照一贯做法,由于二○二三至二四年度低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低于中层薪金级别,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会被『调高』至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的水平;而首长级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则跟随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安排。」
 
  上述决定是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既定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所有相关因素后所作出,当中包括:
 
* 香港经济状况
* 生活费用的变动
* 政府的财政状况
* 薪酬趋势净指标
* 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
* 公务员士气
 
  发言人补充:「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职方的回应,并就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出决定后,政府会尽快提交建议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
 
2023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8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