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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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发言人表示:「为保护儿童,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全力推进订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并为相关从业员提供培训,协助他们及早发现和举报虐待儿童个案。」
《条例草案》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他们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举报。违反规定的最高罚则为监禁三个月及罚款50,000元。《条例草案》亦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及法律保障。
为配合《条例》生效,政府除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外,亦会拟备实务指南,协助他们识别目标个案,及早识别、举报和介入,同时也减少滥报的情况。此外,政府亦会增加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名额,在有需要时提供紧急安置,以及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大众对保护儿童的意识。
《条例草案》将在六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发言人强调,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希望立法会支持并通过《条例草案》。
完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0分
香港时间1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