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九题:打击对青少年的网络性骚扰
*******************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管浩鸣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卓孝业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机构的调查显示,香港青少年受网络性骚扰的问题严重,近四成受访青少年表示曾遭受虚拟性骚扰,包括非情愿地收到网上性裸露内容及性诱惑等,甚至曾被要求提供个人的色情照片。有意见认为,有关情况不容忽视。就打击对青少年的网络性骚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当局接获有关青少年受网络性骚扰的求助、投诉及举报宗数分别为何,并按受网络性骚扰的青少年的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个案中被捕和被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鉴于据悉,内地有专门保护青少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因应本港青少年受网络性骚扰的问题日趋严重,当局会否考虑参考内地保护青少年的措施,研究制定法例,防止青少年受到网络性骚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机构认为,政府应设立儿童网络安全专员及独立机构,以针对线上性剥削和性虐待儿童的个案,以及提供儿童友善的求助及投诉机制,政府会否考虑有关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数码化的年代,儿童及青少年的网上活动增加,令他们很容易暴露于潜藏的网络危机,包括受网络上的色情物品荼毒,甚至受性骚扰等。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网络带来的风险,不同政策局及部门按其专业范畴采取不同措施,包括从法例保障、严正执法及教育宣传等方面,保护他们免受有关的威胁。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劳工及福利局及警方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互联网并非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香港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则上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题述有关内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士的身心健康而制定,包括严格规管未成年人对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资讯的接触。事实上,香港现时已有法律框架作出相关的保障,就淫秽和色情物品作出规管,包括《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
 
  •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管制在香港境内发布的淫亵或不雅物品。条例下「淫亵」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和可厌。条例订明淫亵物品一律禁止发布,并对发布不雅物品作出规定和限制,包括必须载有法定警告告示。特别对青少年而言,《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禁止向18岁以下人士发布不雅物品。
  • 就儿童色情物品而言,《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印刷、制作、生产、复制、复印、进口、出口、发布、管有和宣传,亦订明「发布」包括透过任何电子传递方式令信息、资料或数据可供取用。《刑事罪行条例》亦有条文禁止促致或提供未满18岁的人以制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 上述条例不但规管传统媒体或刊物,同时亦涵盖互联网上的资讯。

  视乎案情,涉及网上性骚扰的行为亦可能触犯其他刑事罪行,例如勒索罪、刑事恐吓罪,以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等。如有关行为牵涉不当使用个人资料,亦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刑事罪行条例》下也有两项与发布私密影像有关的罪行,控方可向法庭申请处置令,命令无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删除或销毁涉案的私密影像,保障影像暴力的受害人。
 
  保安局现正研究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有关性罪行法律改革的建议,当中包括涉及儿童的性罪行,并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相关法例的发展,如有需要制订合适的法例修订建议。此外,法改会也正就电脑网络罪行展开研究,研究范围将会涵盖借助电脑网络的罪行,即通过使用电脑、电脑网络或其他形式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使犯罪规模或范围得以扩大的传统罪行,例子包括在网上散布儿童色情物品等罪行。政府会密切留意法改会研究工作的进展。
 
  在执法数字方面,就对青少年的网络性骚扰较为相关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而言,在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审结的法庭案件中,共有284人因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下禁止发布淫亵物品的罪行被检控,当中279人被定罪。同期有117人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下有关儿童色情物品的罪行被检控,当中99人被定罪。《刑事罪行条例》下有关真人色情表演的罪行有11人被检控,当中八人被定罪。由于其他刑事罪行涵盖各种犯罪行为,我们并无就当中涉及儿童或青少年的案件作分类统计。
 
  警方持续透过网上巡逻及以情报为主导的执法行动,致力打击与儿童色情物品有关的罪行。二○一五年至二○二二年期间,警方定期进行打击儿童色情物品的执法行动,拘捕共100人。警方会继续与国际刑警、不同执法部门及其他持分者紧密合作,联手打击儿童色情物品相关罪案,以免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图利,进行各类型色情活动或被性侵犯。政府并无备存问题第一部分提及其他有关青少年受网络性骚扰的数字。
 
(三)政府非常关注儿童及青少年在网上接触色情物品,甚至遭受性骚扰的情况。目前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一直提供所需资源及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儿童及青少年免受伤害,也设有不同专责儿童友善个案跟进机制,致力为他们提供所需服务。我们会密切留意有关情况,不时检讨相关政策和措施,尽力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友善的网络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劳工及福利局正全力推进订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以及早识别怀疑受虐儿童,目标是在二○二三年六月内向立法会提交法案。
 
  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曾就「防止儿童受性侵犯的性教育」及「预防及处理校园及网络欺凌」这两个议题作出讨论,了解不同政策局的保护儿童政策。委员会亦透过交流会收集持分者就「家庭暴力」及「儿童性虐待」的意见,并转交相关的政策局及部门跟进。
 
  警方亦持续检讨和优化处理虐儿案件的程序,包括于二○二二年初,与律政司成立「保护易受伤害证人及儿童专责小组」,连同社会福利署(社署),携手协力加快及完善搜证、检控及受害人的福利跟进的工作。警方亦于同年七月成立一支自愿兼任职务队伍「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加强调查人员的训练及与持分者合作,合力保护儿童和易受伤害社群。
 
  在执法方面,警方在总部及总区层面分别设有「家庭冲突及性暴力政策组」及「虐儿案件调查组」,专责联同社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对严重的虐儿案件进行联合调查。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亦会调查网上涉及儿童色情物品的罪行。
 
  为了保护我们的下一代免受伤害,我们希望市民及社会各界多留意身边的儿童及青少年,教导他们如何应付相关网络危机;如有需要,尽早将问题个案转介至合适机构如警方及社署处理。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