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六所幼稚园校舍接受申请
***********
  教育局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二○二三年度第一次幼稚园校舍分配工作推出六所新屋邨幼稚园校舍,现邀请合资格的申办团体申请。该六所幼稚园校舍的资料详载于附件。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是次推出六所新屋邨幼稚园校舍,分别位于观塘、屯门、西贡及离岛区,并预计在二○二四至二○二五年落成,每所提供六至12间课室。教育局受香港房屋委员会委托提名营办团体。上述校舍的分配工作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
   
  自二○一七/一八学年推行幼稚园教育计划(计划)以来,除了持续帮助幼稚园改善校舍的环境外,教育局一直致力提供更多政府拥有的幼稚园校舍,供合资格的申办团体公平竞逐,作重置或营办幼稚园之用,既可减省租金开支,又可享用优质的校园环境。教育局正落实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的措施,在二○二三年年底前提供10所幼稚园校舍,包括早前已分配的四所校舍,以及是次分配工作中推出的六所校舍,令分配的幼稚园校舍的总数自二○一七/一八学年以来增至31所。此外,教育局由二○二一年起简化幼稚园校舍分配的申请及审核机制,减省申办团体的行政工作。
   
  教育局特别鼓励现时需要承担较高昂租金、校舍环境和设施残旧、面对区内幼稚园学位过剩等问题的非牟利幼稚园申请迁往上述校舍。教育局会优先考虑参加计划的幼稚园拟作搬迁用途的申请,如未能就此选出合适的申办团体,才会考虑营办新幼稚园的申请。教育质素是首要的考虑条件,教育局会因应申办团体的办学计划、过往营办学校的表现,以及其搬迁的需要(如适用)考虑申办团体的申请。申办团体必须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
   
  幼稚园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请表格、办学计划资料表、申请注意事项及其他参考资料,可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edu-system/preprimary-kindergarten/allocation-of-kg/latest-news.html下载。局方会提供办学计划的范本,并在「注意事项」载述甄选准则,供申办团体参考。团体在递交申请前应仔细阅读载于「注意事项」的基本要求及相关指示。
   
  申办团体须于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请表、办学计划资料表、现时营办学校一览表(如有)及相关证明文件送抵教育局幼稚园教育分部(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4楼1432室)。迟交或未填妥的申请书,概不受理。如有查询,可致电2892 5986联络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5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