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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额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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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利有意任教中小学或转校的教师而并未参与早前举行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人士,教育局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宣布,将于七月十五日(星期六)额外举行一场《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学位程度)测试。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士可于六月一日上午九时至六月十四日下午五时报名。

  是次测试对象为已持有学士学位或会在二○二二/二三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学位教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可透过教育局网上申请系统(www.edb.gov.hk/tc/blnst)报名。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请人曾于教育局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测试。
 
  教育局在二○二二/二三学年已举行五次《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当中三次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另外两次则供非学位程度人士参与。由二○二三/二四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及转校教师)均须在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测试详情载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lnst)。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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