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防止校园和网络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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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素蔚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答覆:
 
问题∶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2018》报告,香港学生在学校遭受欺凌的普遍程度高达百分之二十九点三。此外,随着学生越来越依赖互联网学习,网络欺凌事件亦随之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二○年一月至今,当局接获有关校园欺凌的求助、投诉及举报宗数分别为何;有否研究该等个案发生的深层原因,并制订应对方案,例如加强调查和惩处、设立24小时通报专线,以及加强向教师和学校当局的问责;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针对网络欺凌,政府会否应社会要求,重新考虑设立「青年网络安全专员」,与警方的学校联络主任合作跟进网络欺凌个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新加坡、英国及美国等司法管辖区已把网络欺凌列为刑事罪行,政府会否因应本地的网络欺凌情况日趋严重,制定相关法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有何新措施解决网络欺凌问题,以及防止青少年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人?
 
答覆∶
 
主席∶

  政府对校园欺凌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政策。教育局提供清晰的指引,协助学校以「全校参与」模式订定及推行校本反欺凌政策,适当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又透过课程、教学资源、多元化的活动和教师培训,培养学生互相尊重、共融友爱的正面价值观。教育局又与不同政府部门协作,携手建立和谐关爱的校园。就《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2018》报告中有关学生欺凌的研究,我们留意到研究结果主要根据学生的观感所得。报告也说明研究结果会受不同地区的文化、社会规范及学生对欺凌的理解能力影响,而香港学生较其他地区多出现的是被「其他同学作弄」,当中或包括了同侪间没有恶意的玩笑,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理解,细心分析,才能对症下药。

  就林素蔚议员的提问,简单回覆如下:
 
(一)根据教育局每年在公营中小学进行的训育及辅导个案问卷调查所得的资料,过去三个学年,学校处理涉及校园欺凌的学生个案数目平均每年大约380宗。

  事实上,学校一直肩负维护校园和谐及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责任,并根据教育局发出的《学校行政手册》、《教师专业操守指引》及相关通告,订定校本反欺凌政策,适当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以教育、辅导和保护学生为出发点,按教育局指引,即时介入、调停,深入调查及跟进,积极认真处理,并为学生进行辅导和教育的工作。如属较严重的事件,学校须通知教育局。若涉及虐儿或违法,学校应谘询社会福利署(社署)或即时报警求助。

  一直以来,学校按校本政策,妥善处理欺凌事件及向家长交代。如家长或其他人士有需要,可向教育局寻求协助。由二○二○至二○二二年,教育局接获有关校园欺凌的求助、投诉及举报个案共35宗,我们已经一一严肃跟进处理。

  校园欺凌往往受涉事者性格、社交技巧、对欺凌的意识、容忍度等因素影响。要从根本处理问题,必须从价值观教育入手。因此,教育局鼓励学校建构关爱校园文化;持续为学校举办学生成长计划及活动,建立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品德;又推出防止校园欺凌资源套,推广「和谐校园—反欺凌」运动,协助学校深化反欺凌工作。针对网络欺凌,我们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学习架构、教师培训、资源套及短片系列,支援学校进行相关的教育;又与其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合作,举办学生活动、家长讲座等,教导学生拒绝发起及参与网络欺凌。我们亦委托非政府机构为全港中小学教师、学生及家长提供一站式电话及网上支援与辅导服务,协助他们处理包括网络欺凌的问题。相信通过不同持份者的努力、社会各界的合作,定能建立更和谐关爱的校园,让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二)警务处十分关注校园和网络欺凌问题,并积极采取多机构合作模式,透过各警区的学校联络主任与学校、家长、非政府机构等持份者,与青少年紧密联系,于各区举行防罪讲座及多元化青少年活动,致力防止青少年犯罪,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更于二○二一及二○二二年展开大型教育宣传活动「保护儿童计划」,宣传包括预防校园和网络欺凌的信息。警方又安排流动宣传车走访各区学校,车上特设校园欺凌为主题的虚拟实境体验,让青少年体验被欺凌带来的伤害。计划亦推出以反欺凌为主题的动画,提醒儿童及青少年校园欺凌事件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同时向他们提供适当的求助方法。警方亦举办儿童艺术工作坊,透过创作活动提醒儿童拒绝欺凌行为,鼓励他们以同理心帮助受欺凌人士。警方计划于二○二三年再次举办「保护儿童计划」。

  警务处一直致力推行「警察学校联络计划」,加强与中小学、教育局和社署的联系及合作,提高遏止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成效和效率。透过跨部门、跨界别的合作,警务处与学生、教师及家长建立良好关系,向学生灌输纪律意识及正确价值观。在二○二二年,警务处的学校联络主任探访中小学超过10 700次,并举办超过1 400次学校讲座。

  此外,警方持续透过网上社交平台及去年推出的「一站式网络应用程式」,把最新的防罪资讯及相关法例发放给市民大众及青少年,持续加强他们的防罪灭罪意识。
 
(三)互联网的世界并非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任何欺凌活动,无论是发生在网上与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关法例规管,如刑事恐吓或勒索。警方会对涉及刑事罪行的欺凌事件作出跟进调查。

  鉴于资讯科技、电脑和互联网等均有可能被利用作从事犯罪活动,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正就电脑网络罪行展开研究,检讨现有法例和其他相关措施,同时探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发展,并按探讨结果建议可行的法律改革。政府会密切留意法改会研究工作的进展。

  多谢主席。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