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及更新选民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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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
已登记的选民/投票人无须重新登记,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任何变更,则应于法定限期六月二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新登记成为地方选区选民或已登记选民更新住址,须同时向选举事务处递交住址证明。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如申请人是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协会辖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记住客,则无须递交住址证明。」
选民登记及更新登记资料的申请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vr.gov.hk)下载。
填妥的申请表格可以经以下方式,在法定限期六月二日或之前递交:
- 电邮(form@reo.gov.hk):申请表格及所有证明文件需直接夹附于电邮内,而透过提供云端储存超连结递交的文件将不获接受。选举事务处会就成功以电邮递交的申请自动发出确认通知(样本见附件)。如未有收到,请重新发送电邮或以其他方式递交。请留意,电邮有机会因夹附文件过大而无法送达。
- 电子表格上载平台(www.reo-form.gov.hk):成功递交后系统会发出申请编号,请记下方便日后参考。
- 邮寄:至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选举事务处。以邮寄递交的申请会以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人应尽早寄出申请,以免错过法定限期。
- 图文传真:至2891 1180。
- 亲身:申请人可以在办公时间内(即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前往选举事务处位于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的办事处亲自递交申请。该办事处亦会于法定限期六月二日当天延长接收时间至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
与此同时,选举事务处再次呼吁已登记选民如收到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查讯信件(信封面印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字句),必须于法定限期六月二日或之前根据信中的指示回覆,以保留他们的选民登记。
市民如就选民登记事宜有任何查询,可登入上述选民登记网站(vr.gov.hk)或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完
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