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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协助香港中医师到内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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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永光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协助香港中医师到内地执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规定下已开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便利香港中医师到内地作中医执业及设置医疗机构,政府是否掌握目前香港中医师在内地作中医执业及设置医疗机构的最新情况,以及当局有何措施协助香港中医师到内地发展;及

(二)鉴于广东省中医药局于二○二一年公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安排后,有10名香港中医师获招录到内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工作,当局是否掌握香港中医师对该项安排的反应为何,以及会否与内地有关部门加强协商,以进一步扩展该项安排,让更多香港中医师可在国家医疗体系内工作,从而促进中医药的交流,并让香港中医师(尤其是年轻一代的中医师)有机会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永光议员提问的两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现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下已开通一系列政策,便利香港中医师到内地执业及设立医疗机构。香港注册中医师如获内地医疗机构聘用,可申请《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以在内地短期执业,为期最长三年,期满后可重新办理续期。此外,符合特定要求和条件的香港注册中医师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考取内地发出的《医师资格证书》。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或与内地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置医疗机构(包括中医诊所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在《安排》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和鼓励香港注册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作为《建设方案》下其中一项惠港措施,广东省中医药局在二○二一年公布关于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招聘香港注册中医师的安排,涉及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个城市共七家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试点,至今已有九名香港注册中医师在有关措施下以合约制形式获聘。香港注册中医师对有关措施反应十分良好。有关措施能令香港中医师可以在国家医疗体系内工作,既为他们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亦为香港储备更多中医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于推动更多香港中医师到内地发展及交流表示支持,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广东省有关当局探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推动更多香港中医药人才到内地交流及接受培训,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的「中医高级临床人才培训计划」,以及医院管理局「中医培训奖学金计划」等。政府亦会鼓励香港中医师多参与内地各种中医药培训计划和评选项目,例如:国医大师及全国名中医评选,以及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等人才培养项目。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多项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当中包括与中医药界共同制订中医药发展蓝图,更聚焦地进一步推动香港中医药的全方位长远发展,例如中医药服务及产业发展,以及与内地、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的协作等。同时,中医药发展基金日后亦会就有利中医药整体发展的策略性重点主题委托机构进行大型培训、宣传和研究计划。视乎政府与中医药界的进一步商讨,计划可包括推广香港中医中药品牌形象,说好香港故事,并协助业界拓展大湾区、内地和海外市场的工作。

  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及国际的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务求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在中医药领域深化与各地的交流和合作。政府会善用香港中医药的传统优势,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家国际窗口」的重要角色,致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及高质量发展,携手共建「健康香港」,融入国家「健康中国」策略。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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