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有条件批准「粉岭高尔夫球场用地局部发展技术研究--可行性研究」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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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决定是经过全面和审慎考虑该份环评报告、相关环评研究概要和技术备忘录的要求、于公众查阅期间由环境谘询委员会和公众根据《环评条例》所提交有关环境的意见,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附加资料后作出。
环保署署长经谘询技术备忘录下有关主管当局后,认为报告符合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规定。因应环谘会提出保育分区一内近0.4公顷的林地,以及拟建房屋发展对树木保育、景观及视觉的影响的意见,环保署署长决定按《环评条例》第8.(3)条有条件批准环评报告。批准条件包括须向环保署署长提交下列文件以供审批:
(i) 检视及修改拟建房屋发展的详细布局设计,以尽量保育分区一内近0.4公顷的林地;及
(ii)详细景观及视觉设计,以尽量减少拟建房屋发展对树木保育、景观及视觉的影响。
发言人强调,环评程序主要是评估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建议合适的缓解措施。项目倡议人在决定开展有关工程前,仍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并须符合其他相关法例及程序要求。
环保署已将有关的环评报告和批准报告附带条件的详情,上载至《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网页(www.epd.gov.hk/eia/tc_chi/register/index.html)。公众亦可到湾仔修顿中心二十七楼《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登记册办事处,查阅有关文件。
完
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7分
香港时间15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