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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将推出《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热警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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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五月八日)宣布,将于本月十五日开始推行《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热警告,提醒雇主及雇员采取适当措施,以预防在酷热天气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雇主须提供或维持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属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这包括在工作地点实施适当的防暑措施,避免雇员在工作时中暑。
   
  为协助雇主履行有关责任,劳工处制定了《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详细说明进行热压力风险评估时应考虑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风险因素所建议的控制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说:「雇员在炎热天气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会增加中暑的风险。雇主应预先评估雇员工作时的热压力风险因素,并制订适用于不同风险因素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时段安排,以减低雇员在酷热环境下中暑的风险。」
   
  为了让雇主及雇员更容易明白在酷热天气下于户外或没有设置空调系统的室内环境工作的热压力水平,劳工处基于香港暑热指数制定了三个级别的工作暑热警告,包括:
*黄色工作暑热警告,表示部分工作环境的热压力颇高;
*红色工作暑热警告,表示部分工作环境的热压力甚高;及
*黑色工作暑热警告,表示部分工作环境的热压力极高。
 
  市民可透过「香港政府通知你」及「我的天文台」手机应用程式接收有关工作暑热警告的信息。警告信息同时亦会透过政府新闻公报、香港天文台网页及各大媒体发布。
   
  劳工处发言人续说:「由于各行各业不同职位的工作环境和需要不尽相同,雇主及雇员应预先参照指引,并以风险为本及共同协商的原则,就工作暑热警告生效时的工作和休息安排,定出合乎双方需要及可接受的方案。」
   
  发言人提醒雇主,由于天气变化属无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对于因工作暑热警告生效而获额外休息时间的雇员,雇主不应无故地不发放他们的工资、勤工奖或津贴,并应遵守《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下应负的法定责任及规定。
   
  就有关工作暑热警告及相关指引,请参阅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tc/news/prevention_of_heat_stroke_at_work.htm或浏览职业安全健康局的专题网页www.noheatstress.hk。如有查询,请致电劳工处热线2559 2297或2852 4041。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36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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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冯浩贤(中)、署理劳工处职业健康顾问医生陈汉强(右二)、劳工处高级职业环境卫生师(发展)黄志清(右一)、香港天文台高级科学主任(预报业务)杨汉贤(左一)和职业安全健康局总经理黄慧庄(左二)出席简介会,介绍《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热警告。
劳工处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冯浩贤(右)和职业安全健康局总经理黄慧庄(左)展示《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及防暑设施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