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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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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学锋议员的提问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在全港18区成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以凝聚社区资源,支援政府地区工作。每支关爱队小队于两年资助协议期的总资助金额约为80至120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资助关爱队办公/联络地点的租金支出,以及会否善用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约1 100个前互助委员会办事处为关爱队的办公/联络地点;若会,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
 
(二)鉴于每支关爱队小队的人数约为8至12人,政府有否制订机制以促进政府部门(例如房屋署、社会福利署,以及渗水投诉调查联合办事处)与各支关爱队小队携手合作,共同派员上门了解居民的需要,从而凝聚力量解决居民面对的问题;
 
(三)鉴于新冠疫情后,部分市民出现新冠肺炎长期综合后遗症(俗称「长新冠」)症状,关爱队会否联同卫生署及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团体进行全港性的健康普查,以追踪个案的形式观察市民的长新冠症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荃湾及南区关爱队小队的遴选工作已经完成,其余16区关爱队小队有关工作的时间表及进度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学锋议员有关「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的提问,经谘询房屋署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于全港18区成立「关爱队」,以支援政府地区工作和加强地区网络。全港18区会划分成共452个小区,每小区设立一队「关爱队」小队。「关爱队」以团体为单位组成。「关爱队」的特点是凝聚资源、覆盖全港和小区为本。
   
  就凝聚资源方面,政府鼓励承办团体透过赞助、捐赠或团体内部资源运作「关爱队」,包括在合适的情况下使用团体的会址作「关爱队」的办事处。政府会为「关爱队」提供部分资源。地区民政事务处因应各小区的情况为每小队订定资助金额;每小队于两年资助协议期的资助金额大约为80至120万元。
   
  「互助委员会计划」已于一月一日终止。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提供的资料,房委会会把收回的互助委员会办事处作多项用途,包括改建为住宅,预留供屋邨内部使用及改作设施房以支持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以及出租予「关爱队」用作地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总署已与房委会达成一定共识,可望预留相当数目的办事处出租予「关爱队」。我们亦会继续与房委会跟进有关「关爱队」办事处的具体租赁安排。
   
  「关爱队」的工作以小区爲本,主要针对地区需要提供服务。「关爱队」除了日常推展关爱活动,例如探访有需要人士外,亦会协助处理突发和紧急事故。此外,组成「关爱队」的团体会因应其经验和对小区的了解,推行额外服务,包括政策宣传及教育或大型地区节庆活动。民政事务专员作为区内「关爱队」小队的总指挥,亦会根据政策优次和地区需要指示「关爱队」的工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在推展「关爱队」的工作时,会与有关决策局和部门紧密联系,让有需要的市民得到适切的协助。
   
  政府已率先起动荃湾和南区「关爱队」。其余16区「关爱队」已于三月截止报名。政府正进行遴选工作,预计16区「关爱队」会在今年第三季逐步起动。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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