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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层人事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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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五月二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简启恩为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简启恩的任命今日生效,他同日宣誓就任。

  同时,行政长官李家超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七)条任命李桂华为总警司(国家安全),任命今日生效。

  李家超表示:「简启恩在警队服务长达三十二年,表现卓越、专业、敢于担当,拥有高度国家安全意识和熟悉国家安全事务,有能力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李桂华是资深警务人员,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服务于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表现忠诚、尽责,全力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成绩卓越。美国针对他们二人霸凌、粗暴地实施所谓『制裁』,简启恩和李桂华无畏无惧,立场坚定,尽忠职守,我肯定他们的工作,有信心他们在新岗位能承担更大责任,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同日,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二)江学礼获警务处处长擢升为高级助理处长,出任国家安全处处长,接替简启恩。

  警务处处长萧泽颐表示:「江学礼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服务于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美国针对他霸凌、粗暴地实施所谓『制裁』,江学礼毫不畏惧,意志坚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上全力履职尽责,表现优秀,我有信心江学礼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
 
  《香港国安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部门,配备执法力量。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由行政长官任命,任命前须书面征求《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机构(即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意见。
 
2023年5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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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左)今日(五月二日)在行政长官李家超(右)监誓下宣誓就任。
行政长官李家超(右)今日(五月二日)与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左)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