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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监管的主动调查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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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宣布完成有关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监管的主动调查,并向教育局提出共12项建议。
 
  部分受教育局资助的智障儿童学校设有宿舍部,提供寄宿服务予就读有关学校及符合寄宿准则的中度或严重智障儿童。教育局视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为学校的一部分,故与学校部一样,宿舍部的日常运作由学校法团校董会以校本管理的方式管理及营运;教育局则从不同层面监管学校及其宿舍部,确保学校的管治及运作符合相关法例和该局发出的指引。
 
  申诉专员公署的调查发现,除提供人手编制及资助外,教育局以往并没有针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订立详细的运作要求、限制及巡查制度,而该局于二○二一年三月发出的《特殊学校策划和管理宿舍服务实务指引》(《实务指引》)内容亦欠具体。公署认为,敎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监管工作(包括闭路电视系统的运用、就宿舍部对宿生使用约束物或隔离方法的监察、日常巡视宿舍部的安排、就宿舍部内发生严重事故的呈报机制等)仍有改善空间,该局有必要积极发挥其监管机制的效能,以提升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服务和保障寄宿智障儿童的福祉。
 
  赵慧贤表示:「寄宿智障儿童的日常起居和医疗护理往往需要倚赖他人协助,而由于他们的表达能力有限,一旦在宿舍部遇到问题,或许难以向家长及其他人清晰诉说情况和表达不满。我们并不质疑各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在照料宿生所付出的爱心和艰辛。然而,考虑到寄宿智障儿童的特殊情况,学校宿舍部的服务性质及安排与一般学校截然不同,即使业界现时普遍自律,并不代表政府当局的监管责任可被轻视。我们理解在校本管理政策下,学校在管理及营运上(包括宿舍部)有较大的弹性及自主权,但教育局仍需加强监管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力度及严谨程度,以确保并提升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服务及质素,减低寄宿智障儿童被疏忽照顾及虐待的风险。」
 
  公署在调查报告向教育局提出了12项建议,包括:
 
  • 针对寄宿智障儿童的情况加强《实务指引》的内容,为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订明部分日常运作的基本要求(如宿生的日常护理及纪录),以及要求相关学校把该些基本要求纳入其校本政策及指引;
 
  • 强制要求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必须设置具录影功能的闭路电视监察系统,并在《实务指引》订明设置闭路电视系统的基本要求;
 
  • 安排教育局职员不时抽查宿舍部内闭路电视监察系统的录影片段;
 
  • 将宿舍部向宿生使用身体约束物或隔离的情况列为巡视宿舍部时须检视的项目;
 
  • 针对以身体约束物及隔离作为管教寄宿智障儿童失控情绪及行为的措施,为宿舍部制订详细及严谨的基本指引(包括执行程序及监管机制),并要求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把该些基本指引纳入其校本政策及指引;
 
  • 在保障儿童安全的大前提下,进一步就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隔离空间的设计及配置提供指引;
 
  • 把观察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环境及宿生的生活情况纳入校外评核项目;
 
  • 安排在办公时间内及外加强突击巡查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并设定每学年巡查各间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绩效指标;
 
  • 检讨及扩阔巡查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内容,包括聚焦于评估宿舍部的生活流程、观察宿生的身心状况及审核宿生纪录;
 
  • 为教育局巡视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工作制订清晰的安排及巡视指标;
 
  • 探讨安排具保健卫生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以及家长参与巡查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可行性;以及
 
  • 严格要求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遵守呈报严重或危及生命意外事故的规定,并订明提交书面报告的期限。

  教育局大致接纳本署提出的改善建议。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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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四月二十七日)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布就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和教育局对智障儿童学校宿舍部的监管的主动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