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离任
***********
  现任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委员陆贻信资深大律师因健康理由提出请辞,于二○二三年四月三日离任。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说:「我们谨向陆贻信资深大律师表示衷心感谢。他在选管会尽心服务八年,克尽厥职,建树良多。陆资深大律师于二○一五年首次获委任为选管会委员,并于二○一九年再度获委任。在其任期内,陆资深大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和选举事务经验,协助选管会举行和监督了逾30场公共选举,包括经完善选举制度后的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立法会换届选举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选管会在确保香港的公共选举公开、公平和公正方面,成绩斐然。」

  政府正积极物色继任选管会委员的人选,并会按既定程序适时公布委任安排。

  选管会乃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成立的法定机构,职能包括就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举行和监督公共选举以及就选民登记工作制订规例、指引和有关安排。选管会的主要宗旨是确保公共选举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