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出二○二二至二三年度利得税、物业税及雇主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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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今日(四月三日)发出约22万张二○二二至二三年度利得税报税表、12万张物业税报税表及31万张雇主报税表。为数约240万张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将于五月二日发出。纳税人及雇主一般须于相关报税表的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填报。就有委任税务代表的个案,提交报税表的期限载列于已上载税务局网站的「整批延期提交报税表的通函」。

  市民可浏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查阅有关填报报税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税务局已逐步提升电子报税功能,以推动税务数码化,务求提高报税的效率、可靠性和准确性,并鼓励纳税人透过「税务易」电子服务提交报税表,详情可浏览网页(www.gov.hk/t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index.htm)(注)。税务局的网站(www.ird.gov.hk/chi/tax/err.htm)亦上载了以电子方式提交雇主报税表的指引。「税务易」服务容许个别人士用户选择使用政府「智方便」数码服务作登入及签署电子报税表(签署只适用于具有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持有人)。市民如欲进一步了解「智方便」服务,可浏览网址(www.iamsmart.gov.hk)。

  由今年开始,所有法团及业务,无论总入息的金额多少及选用哪种报税表提交方式,利得税报税表必须连同所有佐证文件一并提交(包括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此外,所有须与报税表一并提交的相关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必须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如纳税人不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则须列印及签妥以电子方式提交补充表格及/或其他表格的文本核对表,并将签妥的核对表连同利得税报税表及佐证文件以文本方式一并提交。

  税务局已推出优化的利得税电子报税服务,该服务具有以下新功能和申报要求: 

*所有法团及业务均可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二○二二至二三课税年度利得税报税表。法团及业务只须在网上填写简化版电子报税表、上传已填妥的所须表格及以iXBRL格式拟备的佐证文件、网上签署及透过「税务易」提交报税表。

*纳税人亦可选择以半电子报税模式提交报税表。纳税人可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上传已填妥的所须表格及以iXBRL格式拟备的佐证文件,经「税务易」列印简化版报税表,以文本方式签署及提交。

*若以全电子方式或半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须提交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即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为方便法团及业务制备所需的iXBRL数据档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ixbrl)提供「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供免费下载。

  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及雇主,如采用邮递方式交付报税表,须支付足额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税务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请留意香港邮政已于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调整邮费,本地信件30克或以下的邮费已由2.0元调整至2.2元。市民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查阅现时的邮费详情。

注:由于税务局的系统进行云端迁移,所有「税务易」网上服务将于四月六日晚上九时至四月九日晚上九时期间暂停。



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