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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接受检验的新增便利措施延期至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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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自三月一日起推行的新增便利措施以协助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接受检验,将延期至六月三十日。

  合资格的滞留内地或澳门过境车辆可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直接行驶至已预约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理续领车牌的手续。车主在申请时必须确认车辆符合道路安全考虑,适宜在道路上行驶。

  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须在拟定车辆回港日两星期前(即六月十六日前)向运输署递交表格,并提交以下文件:

(i)内地批准文件副本
(ii)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副本
(iii)指定╱后备司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副本
(iv)回港当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单/临时保险单副本
(v)回港当日有效的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澳门法定车辆保险」副本
(vi)验车中心服务预约证明
(vii)车辆性能状况申报表 

  成功申请人将获发批准信。获批准的车辆须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线,由指定司机将车辆经港珠澳大桥驾驶回港直接行驶至已预约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每日获准回港的车辆数目设有上限,运输署呼吁申请人尽早递交申请。运输署将会刊宪,豁免获批准的过境车辆在指定驾车回港当日的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

  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可在拟定车辆回港日两星期前(即六月十六日前)亲身或经代理人透过电邮、邮寄或投递箱向运输署递交申请。申请程序及详情请浏览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2804 2600。

  同时,现有的便利措施已延长至六月三十日,让合资格的滞留内地或澳门过境车辆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将车辆停泊在大桥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车场/指定地点,然后由车主自行安排的拖车服务把车辆拖至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理续领车牌的手续。

  随着本港与内地全面通关复常,上述两项便利措施将于六月三十日届满,运输署未有计划再延续有关安排。因此,在六月三十日后,车主需自行安排跨境拖车服务将牌照已过期的香港跨境车辆拖回香港。运输署提醒合资格车主应考虑及早申请上述两项便利措施,安排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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