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香港海关公布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的实施安排
************************
  ​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公布,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制度)将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届时将接受注册申请。

  制度细节已载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的《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2022年第15号条例)内。主要内容如下:
 
  • 任何人如有意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于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香港海关注册,并须适当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责任。
  • 在制度开始前,一直营运的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可在九个月的过渡期内(即二○二三年四月至十二月)申请注册,期间可获宽免首次注册费和相关费用。
  • 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条件,虽获豁免注册,但仍须就任何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于指定时间内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有关注册申请及提交报告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浏览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为简化有关流程,交易商亦可透过制度的网页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并在线上递交注册申请或提交现金交易报告。申请人亦可在系统查询申请状况,以及在成功注册后下载注册证明书作展示用途。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查询热线3580 1483(中文)或3580 1484(英文)、电邮至dpms_enquiry@customs.gov.hk或亲身前往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理科的办公室(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二十六楼)。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