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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主动调查食物环境卫生署对以售卖机出售热存/冷存食物及非预先包装饮品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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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对以售卖机出售热存/冷存食物及非预先包装饮品的规管。
 
  根据《食物业规例》,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的书面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可售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以售卖机出售。现时获食环署签发许可证的售卖机所出售的食物主要为非预先包装的饮料(包括咖啡、茶和鲜榨橙汁),以及需要温度控制或于售卖机内进行简单加工的即食食物。食环署审批以售卖机售卖食物许可证的申请时,会审视售卖机的摆放位置、出售食物及清洗设备的操作,以及所出售食物的来源及贮存条件等方面。在签发许可证后,食环署若发现持证人违反许可证条件,可向持证人发出警告,甚至取消其许可证。
 
  资料显示,全港持有有效许可证的售卖机数量由二○一八年的102部增加至二○二二年的417部。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在二○二三年初公布一项关于售卖机出售的即食食物的微生物质素风险评估研究结果时指出,如没有妥善控制售卖机内的贮存温度和清洁机内的加工处理或输送系统,有可能滋生和积聚微生物,以致相关食物有潜在的微生物风险。曾有传媒报道指,有售卖机贮存热存食物的温度低于许可证所订明的要求,甚至有人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以售卖机出售食物,对食物安全构成隐患。食环署在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四月下旬期间,共接获97宗与食物售卖机相关的投诉。

  赵慧贤表示:「近年市面上出售热存/冷存食物及非预先包装饮品的售卖机之数量和种类持续上升。食环署作为专责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卫生的部门,在以售卖机出售食物这类业务仍在发展之际,有必要确保其监管措施能有效管控可能出现的食物安全风险,保障市民健康。有鉴于此,我决定展开主动调查,审研食环署对以售卖机出售热存/冷存食物及非预先包装饮品的规管工作,包括相关的发牌及监察制度、针对违规营运的售卖机的执管工作等,以及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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