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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售卖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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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39岁男子因管有另类吸烟产品作售卖用途,今日(三月十五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

  警方于去年七月十八日的一项行动中,发现该男子驾驶的车辆内有一批约54 000支加热烟和11盒加热烟机。该名男子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转介卫生署作进一步调查。
   
  《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第371章)于去年四月三十日生效。该条例禁止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监禁六个月。截至二○二三年三月七日,卫生署就违反另类吸烟产品禁令发出了119张传票,并有30宗定罪个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署方会继续就另类吸烟产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发言人亦呼吁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另类吸烟产品,并强调这些产品的尼古丁含量与传统烟相若,会令人上瘾。此外,长期接触这些新产品对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政府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应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接听,可为吸烟人士提供专业的戒烟辅导。市民亦可浏览www.livetobaccofree.hk,以获取有关戒烟的资讯。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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