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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7A条动议有关委任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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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7A条动议有关委任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
 
主席:
 
  我十分感谢议员对建议任命的支持及提出的意见。我现就几个重点作出回应。
 
  《基本法》和《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终审法院的审判。《香港终审法院条例》亦规定,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的法官当中,须包括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按现行安排,这位通常都是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司法权力,挑选及邀请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参与终审法院聆讯上诉案件,一直行之有效。
 
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参与终审法院的审判的重要性
 
  资深司法任命建议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关注到,应审视现行通常有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参与终审法院聆讯的安排。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员,包括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在就职时都必须作出司法誓言,宣誓定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为特区服务。一直以来,所有法官,不论国籍,均遵照司法独立的原则,以香港的法律为依归,严格地行使司法权。
 
  我们亦了解,在终审法院聆讯和裁决的上诉案件,均涉及重要的法律观点,且牵涉的法律范畴广泛,包括刑事、商业、民事等各类案件。这些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都是地位崇高、享负盛名的普通法专家,且具备在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最终上诉法院的工作经验。他们透过参与终审法院聆讯,对香港终审法院的工作和香港法理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再者,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参与终审法院聆讯,既有助维持终审法院具有最高司法水平的声誉,也可显示他们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事实上,他们参与终审法院工作,不但获得广泛支持,而且取得香港、内地及其他地方人士的信任。我们认同,现行终审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及通常有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参与聆讯,是恰当的安排。
 
有关增加常任法官的数目
 
  小组委员会亦关注现有三名常任法官是否足以应付终审法院的工作量。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审法院审判庭须由五名法官组成,包括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以及一名非常任法官。我们了解,由于终审法院过去数年的工作量颇为稳定,在非常任法官人数充足及可调派灵活的情况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认为,以现行单一法官小组应付终审法院的工作量,问题并不大,现时没有迫切需要增加常任法官的数目。我们察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继续留意终审法院的运作情况,并按需要检视终审法院的编制安排。我们亦会密切留意,并配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需求,以确保终审法院继续有效发挥其职能。
 
有关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法官
 
  有意见指出,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应考虑推荐来自更多不同的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例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基本法》订明应根据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法官,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现时,终审法院共有10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其中六名来自英国,三名来自澳洲,以及一名来自加拿大。这些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均为与香港的法律体制最近似的普通法适用地区。他们都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在其所属司法管辖区担任司法工作时亦有良好往绩。
 
  至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法律制度上与香港的差距相对较大。尽管如此,我们了解,如有具备顶尖优秀司法和专业才能的合适人选,来自上述所有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亦会获考虑。
 
有关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对香港宪制秩序及文化背景的认识和了解
 
  小组委员会讨论时亦曾经关注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是否对香港宪制秩序、文化、语言,以至香港市民普遍价值观等有足够了解,以执行他们的职务。
 
  有见终审法院须处理的上诉案件牵涉的法律范围广泛,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挑选及邀请合适的非常任法官参与个别上诉案件的聆讯时,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有关法官的背景、法律专业范畴,以及须进行聆讯的案件性质等。
 
  根据过往经验,诉讼各方均会履行责任向处理审讯的法官,包括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提供相关论据及作出陈词,以协助他们详细了解相关案情、本地法律及本港的实际情况。法官不会因缺乏对本地法律或相关情况的了解,而影响其适当考虑有关法律观点和作出裁决。
 
  事实证明,所有获委任的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均一直根据香港的法律及法律原则处理各类案件,在终审法院独立和专业地履行司法职能。
 
  在终审法院审判庭中,每位参加审判的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均有一票表决权。终审法院审判庭的判决或命令须经由过半数参加审判的法官作出。因此,每宗案件的判决,并非由个别参与审讯的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单独决定。
 
结语
 
  主席,祈显义先生是成就不凡的法官,具有丰富经验,以及在司法界地位尊崇,其任命将会令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团队更鼎盛。特区政府支持推荐委员会的这项建议任命,委任祈显义先生将有助终审法院继续在维护法治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彰显公义。
 
  谨请各位议员同意这项任命。多谢主席。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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