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六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勇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常住在内地达六个月以上的香港居民,可以向内地公安机关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证),以便利他们在内地生活。居住证自二○一八年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有效期为五年,而首批发出的居住证将于本年九月起陆续到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持有居住证的香港居民人数,以及当中居住证有效期将于今年届满的人数;及

(二)会否考虑参考现时申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安排,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把居住证的有效期延长至10年及于香港设立办证地点?

答覆:
 
主席:

  为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工作、学习及生活,国务院于二○一八年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办法》)的通知。自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在内地居住并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根据《办法》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居住证)。

  根据《办法》,香港居民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便符合资格申领居住证,有效期为五年。申请人须前往相关居住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在地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文件。

  就陈勇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由于居住证并非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签发,内地机关亦未有公布有关数据,因此我们没有提问的相关资料。

(二)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驻内地办事处)一直与在内地生活的港人和内地港人组织保持紧密联系,跟进便利港人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最新进展。驻内地办事处不时透过不同渠道,例如网页、微信公众平台和电邮,以及举办座谈会等,向内地港人发放有关便利措施的最新资讯,帮助港人了解相关细节,并收集他们对个别措施落实的意见,向内地机关反映和跟进。

  就居住证的情况和相关建议,驻内地办事处会谘询内地港人的相关意见,并适当向内地相关部门反映在内地港人的诉求。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