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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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大家早晨。我今日与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一起和大家见面,原因是我要宣布,「口罩令」将会在明日,即三月一日全面取消,包括室内、户外,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口罩令」都取消。
我这个决定是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数据显示本港的新冠疫情受控,没有大的反弹迹象;第二,香港已经建立了广泛和全面的防疫屏障;第三,重点人群没有出现爆发,包括医院、老人院和学校等;第四,病毒变异没有大的变坏情况;第五,传统冬季流感及呼吸道感染的高峰期接近尾声,整体风险可控。我认为现在是一个适当时候全面取消「口罩令」,但为了保护高危群组,一些高风险地方,包括医院、老人院等,有关场所的负责人可以行政指令要求在场人士或者访客佩戴口罩来减低风险。现在我请医务卫生局局长为大家详细讲解作出这个决定的理据。请医卫局局长。
医务卫生局局长:多谢行政长官。行政长官刚刚已经宣布,由明日,即三月一日起,全面撤销在所有场所,包括室外及室内,以至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的法定要求。我在此作几点补充:
首先,全面撤销「口罩令」是基于香港疫情持续受控。数据显示,无论污水病毒监测,以至住院重症和死亡个案数字皆维持低位,而其他呼吸道疾病包括季节性流感亦未有上升迹象,重点场所如医院、院舍、学校也未有出现大型爆发。
第二点是选择的时间性问题。虽然传统冬季流感以及呼吸道疾病高峰期未完结,但已接近尾声。纵使撤销「口罩令」后,我们预期新冠确诊以至流感个案会有轻微上升,但持续期会相对短暂,我们预计对市民健康以及医疗系统有影响的风险是可控的。
第三点,行政长官刚才亦提到,虽然撤销法定佩戴口罩要求,但为保护高危群组,政府会透过行政措施,要求市民进入医疗设施时必须佩戴口罩,政府亦强力建议院舍职员及访客进入院舍时应该佩戴口罩。卫生防护中心会发出健康忠告,呼吁有呼吸道病征的市民或有长期病患以致身体免疫力较弱的人士,在空气流通欠佳的地方应该尽量保持佩戴口罩。
第四点是关于决定全面撤销「口罩令」,而非分阶段保留室内或公共交通工具「口罩令」,其实是基于局部保留「口罩令」的防疫效果不大,而且执行上相对复杂和困难,亦为市民带来不便,所以我们决定全面撤销「口罩令」而非分阶段进行。
政府自去年中一直以稳步有序方案,积极与全香港七百多万名市民走出新冠疫情,令香港回复动力。全面撤销「口罩令」代表所有社交距离措施正式结束,香港全面回复正常。我们期待明天三月一日会更好,大家可以展露笑容,讲声「你好,香港!」。多谢大家。
行政长官:最后一点,明日开始我们全面复常,所以在今年,以及来年,我们会全面拼经济、拼发展,香港在这方面将全速发展,为我们整体带来裨益。多谢大家。
记者:两位,你好。想问一问,早前延长口罩规例至三月八日,为什么突然选择在这一天放宽?是否「人做我又做」?还有相比周边地区,香港这次放宽「口罩令」,反应是否属于太慢,已经错过争取生意和游客的最佳时机,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
行政长官:我们做任何决定都是按着香港的实际情况,亦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依归。事实上,我相信最早大约在两个月前,当有人提出会否考虑取消「口罩令」这问题讨论时,差不多在两个月前,我已经说明,我们会积极留意数据,在适当时候,我们会积极考虑。刚才我亦告诉大家,我们整体考虑的不同因素,所以在整体考虑之后,我们认为这时候是最适当。我们全面取消「口罩令」,香港的不同盛事、国际活动等都会回来,香港的经济和社会的活动会更提速地活起来、动起来、热起来,这亦是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依归。
记者:早晨,特首、局长。首先想问问,除了口罩之外,我相信市民最关心的还有隔离设施。记得月初特首到中东之前曾说,委托财政司副司长研究这些隔离设施有什么用途,昨日(二月二十七日)也召开了「对接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专班」会议,有没有一些新进展可以向我们交代?第二,同样是关于口罩,大家关心可以除下口罩,但同样地市民亦开始讨论「禁蒙面法」是否都会同步取消?还是并存,即现时还会存在?多谢。
行政长官:财政司副司长正积极整体地研究不同隔离设施的去留问题,包括有没有一些可以保存,又或者有其他的使用方法,这方面财政司副司长已经在积极跟进,有任何决定会尽快告诉大家。
另外,「口罩令」和「蒙面法」(《禁止蒙面规例》)是两回事。「口罩令」是处理公共卫生的问题;至于「蒙面法」,我们会适时检讨,现阶段不处理。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发言及答问内容英文部分)
完
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50分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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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