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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局与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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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香港和深圳两地知识产权发展,促进跨境知识产权创新、交流和合作,促进香港建设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十六条措施》)。

  《十六条措施》涵盖范畴广泛,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运营转化、交流研讨、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商经局局长丘应桦表示:「香港具备稳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完善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并拥有高端科研和优质专业服务人才及网络。《十六条措施》一方面协助香港的知识产权开发者、企业及人才在前海发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的机遇,另一方面支持前海的知识产权业界利用香港独特的优势及平台联通世界,进行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十六条措施》有助香港和深圳两地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香港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优势,促进大湾区的知识产权贸易发展,使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特区政府一直多管齐下推动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包括与内地当局共同研究、商讨和推行合适的措施。我衷心感谢前海管理局与我们一起致力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

  商经局与前海管理局会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推进机制,由前海管理局联同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海关、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成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小组,以推动两地知识产权的合作项目。《十六条措施》当中的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香港的高校、研发机构及企业落户前海,协助和促进它们的创科研发成果转化,开拓大湾区内外的庞大市场,同时为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供诱因开拓和发展其事业;
  • 支持前海的技术转移中心及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协助内地知识产权业界融入本地的知识产权贸易产业链及生态体系;
  • 支持香港和深圳的相关仲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展知识产权仲裁服务;
  • 支持知识产权署和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港深两地互设知识产权问询点,优化港深知识产权跨境服务;及
  • 鼓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及转化应用,支持在香港和深圳举办更多知识产权展览或论坛等大型活动。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知识产权及推动知识产权贸易,以配合国家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战略,这亦与香港发展知识型经济、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相辅相成。政府会继续善用香港法律和其知识产权保障制度的优势,进一步发展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的主体文本载于商经局网页(www.cedb.gov.hk/tc/policies/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main-text-of-document.html)。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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