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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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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陈学锋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政府将推出全新的「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房屋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起分批推出三幅土地,让发展商投标兴建资助出售单位,以指定市价折扣率售予合资格人士。先导计划亦鼓励发展商申请改划其拥有的私人土地兴建资助出售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先导计划与在一九七七年推出的「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私人参建计划)有何分别,例如申请资格、单位定价、指定市价折扣率、转售限制及屋苑配套;

(二)发展商在先导计划下扮演的角色为何;有何诱因鼓励发展商参加先导计划及改划其拥有的私人土地(尤其是交通便利的市区地段)兴建资助出售单位;会否鼓励发展商考虑以非牟利社会企业的模式兴建资助出售单位,让市民能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该等单位;及

(三)鉴于据报,由于在私人参建计划下兴建的单位质素参差,政府考虑不再以保证买价购买在先导计划下兴建的单位,政府有否评估有关安排的利弊,包括会否减低发展商参加先导计划的兴趣?

答覆:

主席:

  就陈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我综合回覆如下:

  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推出全新「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房屋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以鼓励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出售单位,并以指定市价折扣率售予合资格人士。政府希望透过先导计划以善用私人市场的力量,增加整体资助房屋的供应。

  先导计划鼓励私人发展商发展资助出售单位。如私人发展商(不论是否以非牟利社会企业的模式)有意就其拥有的土地申请改划用途以兴建资助出售单位,根据有关政策框架,政府会考虑为相关土地契约修订提供优惠地价安排,以增加私人发展商提供私人用地的诱因。

  鼓励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出售单位有助增加整体资助房屋的供应。在以往的「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下,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但在当年的计划下,不论单位能否售出及以何等价钱售出,发展商均可收取每个单位的保证价格,有关安排减低了发展商确保楼宇质素方面的诱因。汲取过往的经验,政府会为先导计划订立一套机制,既能提供足够的诱因鼓励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房屋,同时亦可以确保单位的质素。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不打算为私人发展商兴建的资助出售单位提供保证价格水平的销售收益,亦不会回购任何未能售出的单位。我们现正循这方向制订先导计划的政策框架和发展参数,例如申请资格、单位折扣率、转售限制等。另外,政府亦计划分批推出三幅用地,以公开招标形式把用地售予私人发展商,以发展更多资助出售单位。我们会适时公布政策框架的详情。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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