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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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该等泊车位)以往只供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许可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政府自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开始,将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至持有「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证明书)的人士,以便他们接载指定的行动不便残疾人士出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前两年及扩展后至今,每年该等泊车位的数目,以及许可证和证明书的签发情况分别为何;
(二)鉴于据悉该等泊车位的滥泊情况严重,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前两年及扩展后至今,成功检控违例停泊该等泊车位的司机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为保障残疾人士的权利,政府有否研究优化该等泊车位的措施及改善其使用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制订有效的监察机制,以令该等泊车位可供真正有需要的残疾人士使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平衡及照顾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士(包括有能力自行驾驶及未能驾驶的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政府于二○二一年一月底实施新措施,将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下称「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资格由过往只供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扩展至「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下称「证明书」)的持有人。
就陈家佩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及香港警务处后,现答覆如下:
(一)由实施新措施前两年至二○二三年一月底,每年路旁专用泊位、有效的「许可证」和「证明书」数目表列如下:
二○一九年 一月底 |
二○二○年 一月底 |
二○二一年 一月底 |
二○二二年 一月底 |
二○二三年 一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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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专用泊位数目 | 421 | 432 | 449 | 469 | 522 |
有效的「许可证」数目 | 1 800 | 1 790 | 1 810 | 1 735 | 1 699 |
有效的「证明书」数目 | 1 930 | 1 898 | 1 840 | 2 488 | 2 826 |
(二)为监察有关路旁专用泊位有否被不当使用,运输署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点(例如位于市区繁忙地段及残疾人士经常使用的路旁专用泊位)及接获市民投诉或举报的地点进行调查。视乎调查结果,运输署会向有关违反「证明书」批准条件(包括规定「证明书」持有人在进入及/或离开路旁专用泊位时,车上必须载有运输署批准信上所列明的下肢残疾人士)的持有人发警告信及考虑取消有关的「证明书」。自新措施实施至二○二三年一月底,运输署在跟进个案后共取消22张「证明书」。至于在路旁专用泊位违例停泊或连续停泊车辆超过24小时的个案,则由警方负责执法及检控。警方没有备存关于路旁专用泊位违例停泊的分项检控数字。
(三)及(四)运输署明白开放路旁专用泊位予「证明书」持有人使用,会增加对该等泊位的需求。因应新措施的实施,运输署一直在各区积极审视各类型车辆的泊车需求,并在合适地点增加路旁专用泊位,有关泊位数目过去几年持续上升。运输署亦研究优化路旁专用泊位的措施,包括检视「证明书」的申请资格及审批准则,以及加强措施以阻吓各种不当使用「证明书」的行为。此外,运输署现正研究运用新科技,例如在路旁专用泊位设置智能监察系统,以加强监管路旁专用泊位使用情况。运输署目标在二○二三年上半年以试验形式在个别地点展开有关监察系统的测试。
运输署会继续密切监察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情况,并与相关残疾人士团体及其他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听取就优化路旁专用泊位措施的意见,以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
完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