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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两项新措施优化食物业发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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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七日)公布,由三月一日开始在食物业发牌制度下推出两项优化措施,即引入「专业核证制度」作为申领正式牌照的额外选择,以及大幅放宽对小食食肆售卖食物种类的限制,目的是在无损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尽量便利食肆的经营者和顾客。
 
  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任何拟经营食物业的人士,必须申领由食环署签发的相关食物业牌照。为简化申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以及让申请人更易遵从牌照要求,食环署引入「专业核证制度」,以「先发牌、后审查」的方式签发正式牌照。在新制度下,食环署接纳由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发的「符合规定证明书」及最终设计图则,作为符合各项卫生规定的证明。署方会基于该些证明先发出牌照,然后才派员实地覆核审查,以确认处所符合全部卫生规定。
 
  发言人说:「这项优化措施会率先应用于小食食肆及食物制造厂,申领正式牌照的人士可自由选择沿用现有机制(即待食环署人员完成最后实地审查才发牌)或采用新的专业核证制度。如运作畅顺和得到业界的支持,食环署会考虑把新制度推展至其他食物业牌照。」
 
  另外,根据现行小食食肆牌照的规定,持牌人只可从六个特定食物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类食物出售(详细食物清单见www.fehd.gov.hk/tc_chi/howtoseries/forms/new/Specified_Snack_List.pdf)。食环署考虑到食物种类和烹调方式渐趋多元化,在不影响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决定放宽有关限制,由指定食物项目改为对食物烹调方式作出规范。在新制度下,小食食肆基本上可售卖任何种类的食物,但由于这类食肆一般规模较小,设备较简单,因此只可相应地采用较简单和不会产生大量油烟的烹调方式(例如烚、炖、蒸、焖、煎),座位间亦不得进行烹调或翻热食物,例如火锅、铁板烧或韩式烧烤等,以保障环境卫生和顾客安全。
 
  发言人说:「新规管制度将为全港超过四千三百间小食食肆的经营提供更大弹性。随着它们售卖的食物种类增加,市民亦会有更多选择。」
 
  上述新措施将适用于所有三月一日后新申请的小食食肆牌照。现有小食食肆持牌人/申请人可选择继续以售卖特定食物类别的原有模式经营,亦可向食环署申请更改其牌照上的特定食物类别。
 
  有关「专业核证制度」和放宽对小食食肆售卖食物种类的限制的详情,可参阅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
 
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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