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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代表团于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会议就香港人权状况提出的关注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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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在昨日和今日(日内瓦时间二月十五日和十六日)出席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会议,回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政府发言人今日表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傅小慧率领的特区政府代表团,在会议上介绍了《公约》在香港特区实施的情况,强调特区政府致力保障市民各项合法的权利。代表团亦回应了委员会的提问,就委员会对香港特区人权状况及社会发展的关注事项和误解作出澄清,对委员会引述的部分失实指控,代表团亦在会议上有理有据地作出有力反驳。」
 
《香港国安法》
 
  「针对委员会对《香港国安法》的关注,代表团清晰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特区政府继续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任何根据《香港国安法》所采取的措施或执法行动均需符合上述原则。而香港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然而,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有所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情况下限制部分有关权利和自由。」
 
  「至于委员会就保释安排方面的关注,代表团重申,维护国家安全,以及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极为重要,这解释了为何《香港国安法》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严格的可准保释的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国安法》所作出的解释,并没有向行政长官授予额外的权力,只是澄清了该条款可以适用于处理有关海外律师的争议。这证明书制度不单有坚实法律基础,亦合情合理。」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7条发出的证明书只是向法院提供一项有约束力的证据,不是取代法院处理诉讼中的其他争议,也不是代替法庭判案。此安排绝对无损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审判权。」
 
职工会权利
 
  「特区政府强调香港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于《基本法》中订明,并获《职工会条例》等多条本地法例明确保障。香港的职工会权利丝毫无损,亦不受动摇。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已登记的职工会数目由917间增加至1 454间,增幅达百分之五十九。」
 
  「我们必须清楚区分受法例保障的合法职工会活动,以及与行使职工会权利无关的非法行为。特区政府重申一直致力维护和保障在港结社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外籍家庭佣工
 
  「委员会关注到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工作情况和对他们的保障。特区政府强调外地劳工享有跟本地劳工相同及全面的法定保障。此外,外佣更获得由政府订定的标准雇佣合约的保障,享有规定最低工资、免费住宿、免费医疗等权益,当中有些甚至本地劳工也不一定享有。至于两星期规则对维持有效的入境管制十分重要。再者,在特殊情况下外佣可在港转换雇主而无须先返回原居地。」
 
贩运人口
 
  「香港绝不容忍贩运人口的活动。特区政府一直积极地及以多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贩运人口活动,并加强对在港外佣的保障和福祉。香港已有健全的法律架构提供超过50多条法律条文打击各种贩运人口的行为。这套全面的保障与其他设有单一贩运人口法例的司法管辖区相比并无不足。其中一些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学术自由
 
  「有关委员会就学术自由提出的问题,特区政府强调学术自由是特区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的基石。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两者的保障亦获《基本法》明文规定。《基本法》亦保障香港居民的言论自由,学生亦受此保障。这些保障明确及具体,其效力从未变更。」
 
  「至于委员会有关课本审查指控的关注,特区政府并不编写及出版课本。现行的课本评审机制,用以确保课本具一定质素、资料正确无误,并配合课程理念。课本评审由内部和外部审查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更重要的是,课本只是教学资源的其中一环。教师可按照课程的宗旨和目标,以及学生的学习需要,补充及丰富教学资源。」
 
扶贫
 
  「二○二○年,计及各项选定政策措施,包括恒常及非恒常现金援助和设有经济审查的非现金福利项目(例如公共租住房屋),特区政府的政策介入措施合共令110万人脱贫,降低贫穷率15.7个百分点。」
 
  「特区政府近年大幅改善各项经常现金援助计划。重点改善措施包括由二○二二年九月起合并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普通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合并后的津贴采用普通津贴较宽松的资产上限,并按高额津贴的金额发放。此外,特区政府二○一八年四月推出在职家庭津贴计划,在过往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的基础上推出包括放宽申请资格及大幅增加津贴额的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强支援收入较低的在职住户。」
 
安老服务
 
  「至于安老服务在二○二二至二三财政年度的预算经常性开支约为140亿港元,相比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增加超过百分之八十。」
 
  「在二○二二‍年,有超过60 000长者接受资助社区照顾服务,由政府支付超过95%‍的服务成本。同期有约60 000名长者居住在安老院,其中一半为接受资助院舍照顾服务的长者,他们院费成本的约90%由政府支付。」
 
  「特区政府在二○一七年公布《安老服务计划方案》(《计划方案》),以加强安老服务的中长远规划。《计划方案》的20项建议中,有12‍项已经完成或会持续推行,而另外八项已开展工作。特区政府跟进《计划方案》的重要一例为提交条例草案,修订规管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法例,以提升院舍的质素。草案旨在提高最低人手规定、调高每名住客的最低人均楼面面积和加强对院舍营办人的问责。」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资助安老服务。我们会在二○二三年恒常化「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计划」,并将服务券数目分阶段由8 000张增加至二○二五至二六年的12 000张。在院舍照顾服务方面,目标是在二○二七年底前提供额外6 200个资助服务名额。」
 
房屋
 
  「特区政府决心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处理市民面对的房屋问题。我们会在《长远房屋策略》的基础上增加房屋单位。根据二○二二年十月的最新房屋需求推算,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至二○三二至三四年度十年期的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30 000个单位,当中七成是公营房屋供应目标,即301 000个单位。」
 
  「私人物业市场方面,政府已就分间单位实施租务管制,以及就私人发展商和地产代理设立了相关的监管架构。为舒缓基层家庭因长时间轮候公屋而面对的生活压力,政府亦推行了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截至二○二二年十二月底,房屋署已向约84 000个合资格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发放合共约25.3亿港元现金津贴。」
 
  为期两天在日内瓦举行的会议结束后,委员会会于二○二三年三月初撰写并印发审议结论。代表团向委员会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及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的保证下,香港市民可继续享有合法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会善用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中给予香港的强大支持,全力把握这些机遇,在成功而行之有效的「一国两制」下,以开放、多元及和谐的方式向前迈进。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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