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女子违反防疫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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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女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或《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今日(二月十四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69岁女子,她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她于去年八月九日离开其隔离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63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于去年九月十一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
第三宗个案涉及一名43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没有遵守检疫令订明的条件,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将入境时携带的物品交给其他人士。她被控违反第599E章第8(4)及(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自签担保1,500元,守行为十二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完
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