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违反防疫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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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二月七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三宗个案分别涉及52岁男子、68岁男子及54岁女子。他们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七月十日、七月十七日及二○二一年九月二十日离开其检疫地点。该两名男子分别被控一项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而该名女子被控一项违反第599C章第8(1)及(5)条。52岁男子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罚款5,000元,而68岁男子及54岁女子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则分别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及被罚款10,500元。
另外两宗个案涉及两名分别76岁和28岁的男子。他们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八月二十四日及十一月二十四日离开其隔离地点,该名76岁男子并移除电子手环。76岁男子被控一项违反第599A章第23(1)、(4)及(5)条和一项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各被判处监禁十四日,缓刑十二个月,同期执行。该名28岁男子被控一项违反第599A章第23(1)、(3)及(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完
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