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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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今日(二月二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66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于去年八月十五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22(1)、(4)及(6)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罚款5,000元。

  另外两宗个案分别涉及一名36岁男子和一名69岁女子,他们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七月二十九日离开其隔离地点,并移除电子手环。该名男子被控违反一项《规例》第23(1)、(4)及(5)条及两项《规例》第32(1)及(3)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合共被罚款8,000元。该名女子被控违反一项《规例》第23(1)、(4)及(5)条及一项《规例》第32(1)及(3)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合共被罚款10,000元。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