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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市民一月三十日起撤销发出隔离令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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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早前公布,为让社会继续有序复常,政府对新冠疫情的管控和处理将进一步迈向新阶段及模式。政府今日(一月二十七日)提醒市民,由下星期一(一月三十日)起感染人士的强制隔离安排将会取消,卫生主任不会再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向感染人士发出隔离令,所有检测阳性人士(包括核酸检测及快速抗原测试)无须透过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中心)的网上平台呈报及提交个人资料。检测阳性人士应采取预防呼吸道疾病的各项健康措施建议。在疫情监测和资讯发放方面,中心会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网页每日公布核酸检测阳性样本的数目及因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死亡的个案数目,以取代现时的新闻公告。

  此外,政府亦会调整社区检测中心和检测站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的对象范围,包括因应情况适时终止提供「愿检尽检」免费检测,把资源重点投放于保护高风险场所和需要定期核酸检测的人群。

撤销隔离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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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一月三十日起,卫生主任不会再根据第599A章向感染人士发出隔离令,所有检测阳性人士亦无须透过中心的网上平台呈报及提交个人资料。「2019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申报系统」(www.chp.gov.hk/ratp)、「2019冠状病毒病病人网上申报表格」(www.chp.gov.hk/cdpi),以及相关电话语音自动登记系统(183 6119)亦会在同日起停止服务。

  同时,卫生主任会撤销届时已发出的隔离令。换言之,正在住所或隔离设施等指定处所进行隔离的人士由一月三十日起将无须继续隔离。政府会安排身处隔离设施的人士有序离开,并就相关撤销安排的公告刊宪。因应上述调整,政府亦会停止向检测阳性人士派发抗疫物资包。

感染人士的健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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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建议检测阳性的市民应采取预防呼吸道疾病的各项健康措施建议,包括注意个人卫生,尽量减少与同住人士在没有佩戴口罩的情况下接触,并尽可能打开窗户以保持单位空气流通及每日清洁和消毒家居环境。 

  如感染人士属高危人士或出现明显的病征(例如发烧、咳嗽、气促、呕吐和腹泻等),应尽快求医以获得及时的治疗。有病征的人士应留在家中休息,避免外出。没有征状的人士可自由外出或上班,但为保护年幼群组,检测阳性的学生不应回校上课,直至快测结果呈阴性。感染人士于检测阳性后的首五天应时刻佩戴贴面的外科口罩、KF94口罩、KN95口罩或呼吸器(例如N95口罩),避免接触高危人士或与其他人同桌用膳,亦不应前往人多挤迫的地方及参与大型聚会,以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感染人士应时刻留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出现症状或病征恶化,必须尽快求医。由于政府将不再发出隔离令,身体如有不适并需要取得病假证明书的人士应向注册医生或中医师求诊。医生会按照病人的临床身体状况为病人提供诊断、治疗及签发病假证明书。检测阳性但没有病征的人士应避免前往公立医院或普通科门诊,以将珍贵公共医疗服务及资源保留予有需要人士。已在医健通登记并取得新冠口服药物作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的私家医生名单已上载于www.coronavirus.gov.hk/pdf/tp_pd_antiviral.pdf,方便市民接受治疗。

社区隔离设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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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部分感染人士因居住环境挤迫以及有同住家庭成员属高风险人士,可能仍希望入住社区隔离设施以减低家庭传播的风险,有关设施在短期内仍会继续运作供香港居民使用。有需要入住社区隔离设施的新近感染人士只要为香港居民,均可联络消防处指定热线(WhatsApp服务平台:5233 2939、电邮:fsd_cif@hkfsd.gov.hk或微信帐号:fsd_cif)作接送安排。入住隔离设施的人士最多可以逗留七天,如选择提早离开并不需要阴性快测结果,惟离开后不能再次返回隔离设施。由于入住隔离设施纯属自愿性质,故此民众安全服务队、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皆不会向自愿入住人士发出病假证明书或确诊证明书。

  另一方面,院舍检测阳性的院友如接种少于三剂疫苗,亦可自愿获安排送往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暂托中心接受照顾。出现较重病征的院友(不论其接种疫苗剂量),均会由医护人员评估其病征及病况,如有需要会安排送院接受治疗。上述有关社区隔离设施和暂托中心的过渡性安排将维持至二月二十八日(最后申请入住日期为二月二十一日)。
 
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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