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存款保障上诉审裁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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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已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第581章)委任下列人士出任存款保障上诉审裁处(上诉审裁处)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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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明
麦萃才博士
周德兴
政府发言人公布上述任命时表示:「我们相信有关成员的专长和经验,将有助上诉审裁处有效运作。」
上诉审裁处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成立,就存户或存款保障计划成员因不服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或金融管理专员在存款保障计划下某些决定而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
上述任命于今日(一月十三日)刊宪。
完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