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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按释法说明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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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今天(一月十一日)举行会议,讨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作出解释及有关说明的事宜。

  国安委表示:

  (一)全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依法履行《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所订明关于国安委的职责:
(1)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2)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3)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二)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适当处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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