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监察私家医院的服务
*****************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文港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在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极为严峻期间,有多间私家医院被指拒收出现发烧征状的病人,引发社会极大争议。关于监察私家医院的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以往私家医院的批地条款中列明,私家医院须在病床总数中预留不少于两成的低收费病床,而行政会议于二○一一年一月决定,日后与各私家医院的批地契约续期时,不再保留该规定,但申诉专员公署在二○二○年七月发表的主动调查报告显示,有两间私家医院的低收费病床的使用率最高达约六至八成,反映低收费病床仍有需求,当局会否考虑日后为所有私家医院的批地契约和牌照续期时,重新加入和优化该规定,以减轻公营医疗系统的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报,现时本港大部分私家医院以非牟利慈善团体方式营运,除享有免税优惠,更获政府以免地价或象征式地价批出土地营运,当局会否考虑通过修订《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厘清所有私家医院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定期考核所有私家医院面对该等事件时的反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后牌照和批地契约续期或提供免税优惠的考虑因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据报,有至少四间私家医院在近年录得可观的盈余,亦有私家医院长期未有对外公开帐目,当局是否知悉该等医院每年用于医疗发展的开支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有关资源不被挪用作非医疗发展用途;会否要求所有私家医院必须公开帐目,以便公众监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周文港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卫生署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香港拥有公私营并行的双轨医疗制度。公营医疗界别是本港医疗系统的全民安全网,而私营医疗界别则为有能力负担费用的市民提供个人化的选择。一直以来,政府采取的政策方针是持续强化公营医疗系统,同时推动私营医疗界别的发展。
政府早年曾以免地价或象征式地价,把政府土地批予非牟利私家医院,并施加地契条款,包括(1)须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病床,及/或(2)须把从医院营运所得的利润/盈余再投资,以改善和扩建医院设施。
为进一步确保私家医院提供良好服务,并切合市民需要,政府经检讨私家医院发展政策后,于二○一一年起采纳一套在政府土地发展新私家医院的最低限度规定,涵盖土地用途、病床数目、服务范畴、套餐式收费和收费透明度、服务对象、服务水平及事故汇报等要求。至于现有私家医院进行扩建或重建时,如有关发展项目涉及修订地契,或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政府会藉该等契机邀请有关医院考虑是否接受最低限度规定;如有关医院接受,经修订的地契会加入有关规定,并于地价适度反映。
因应上述政策,现时有两间私家医院须按地契条款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病床,惟这不代表其他私家医院无须肩负抗疫责任。自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以来,医务卫生局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一直与私家医院保持紧密沟通。全部13间私家医院均持续腾出病床,并按照医管局需要不时调整数量。截至二○二三年一月九日,私家医院提供390张病床,而在疫情期间累计接收4 392名公立医院病人,其中香港中文大学医院更接收新冠病人,合共为公立医院腾出50 300个住院日次,让医管局可集中资源应对疫情。
此外,多间私家医院积极响应政府呼吁,派出医护团队参与营运长者暂托中心(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医院、港怡医院、香港港安医院—荃湾、圣保禄医院和仁安医院),以及为社区内的感染人士提供门诊或遥距诊症服务等,协助纾缓公营医疗系统的压力。自二○二二年八月起,医管局邀请私营医疗机构(包括私家医院)为新冠病人提供遥距诊症,至今已服务88 495名病人。
另一方面,目前有六间私家医院须受不得分发利润/盈余的地契条款规限,故此卫生署会审核相关帐目,以监察土地承批人有否违反有关条款。政府目前并无要求私家医院公开帐目的规定。
至于在二○一八年订立的《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旨在为不同类型的私营医疗机构(包括私家医院)引入以处所为本的规管制度,进一步保障病人安全和权益。当中包括订明卫生署署长可发出实务守则,为(1)私营医疗机构的设备、装置及陈设;(2)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及人手安排;(3)私营医疗机构的病人护理质素和病人安全,以及(4)关于保障在私营医疗机构接受医护服务的个人的健康及利益的任何其他事宜,订立规管标准。上述《条例》并无赋权政府强制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况下须提供特定服务,亦不涉及地契条款。
新冠疫情为香港公共卫生带来前所未见的挑战。政府会总结与私家医院合作抗疫的经验,并因应整体医疗系统的最新发展及最低限度规定的实施情况,适时检讨私家医院发展政策。
完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