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提醒合资格人士预早安排申请过境車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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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俗称「批文」),并带同有效「批文」到运输署申请许可证。申请人请使用适当的申请表格,并小心阅读申请书附页的须知事项:
许可证申请类别 |
许可证申请表格编号* |
新申请 | TD547D |
续期/更换车辆/复本/更改司机资料申请 |
TD547 |
*申请表格可于下列网页下载: www.td.gov.hk/tc/public_forms/td_forms/permit/index.html |
如原有许可证的有效期已届满超过六个月,申请将被视为新申请,处理时间会较长。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 有效香港車辆登记文件副本;以及
- 公司注册处提供的最近一年公司查册(查阅公司资料)结果核证副本或最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核证副本(由公司注册处或香港注册会计师/律师核证)等相关文件。
如申请资料齐备,运输署在收到申请后,一般处理的时间如下:
(i)续期申请(即许可证已过期,但过期不超过六个月)可于一个工作天内办妥;以及
(ii)全新申请(即包括从未申请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但过期多于六个月的续期申请)需要五个工作天。
运输署提醒合资格人士,无需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才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于现有的许可证届满前四个月内申请续期,新许可证将于现有许可证届满日期起生效。
申请人可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四十五分,亲身或由代理人递交到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地址: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0楼1032室)。如果申请由代理人递交,代理人必须出示其本人的身分证明文件,以作纪录。申请人亦可透过邮寄或放置于过境服务分组的投递箱递交申请。
如有查询,可致电2804 2600。
完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香港时间12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