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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政府辖下停车场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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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学锋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运输署及政府产业署(产业署)负责管理20多个政府辖下的停车场及多层公众停车场,而后者负责管理政府的联用办公大楼(例如政府合署)内的停车场。然而,大部分由产业署管理停车场的泊车位于平日(即星期一至五)的日间时段只供政府内部使用,并只在非办公时间(即平日晚上、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才开放予公众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一年,各政府部门(即运输署及产业署)管理的政府停车场或泊车位于日间(即早上七时至晚上七时)及晚间(即晚上七时至翌日早上七时)的平均使用率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停车场或泊车位在过去一年的收费为何;
 
(二)鉴于有个别由产业署管理的停车场(例如长沙湾政府合署及柴湾市政大厦的停车场)会于平日的日间时段开放予公众使用,政府基于甚么准则厘定政府停车场是否于平日的日间时段开放予公众使用;
 
(三)鉴于有市民向我反映,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停车场于平日的日间时段只供政府车辆使用,但其每日平均使用率长期低于百分之二十五,该停车场过去三个月每小时的使用率为何;政府不全日开放该停车场予公众使用的原因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因应部分政府停车场于平日日间时段的使用情况,全日开放该等停车场予公众使用,以改善市区泊车位不足的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物流局及环境及生态局,我综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现时,运输署辖下设有10个政府多层公众停车场及一个旅游巴士停车场,由运输署透过其承办商管理,全日开放予市民使用。该11个政府停车场的日间及晚间私家车及客货车泊车位过去一年的平均使用率及现时收费分别载列于附件一及附件二。
 
  而政府产业署(产业署)负责管理的政府联用办公大楼,其停车场的泊车位主要是供大楼的政府用户部门使用作公务用途,由各部门自行分配及批出合资格使用的车辆名单,并负责其管理工作。产业署并没有备存相关大楼用户部门使用停车场泊车位的使用率。
 
  政府联用办公大楼设立停车场,主要为在办公时间供用户部门的车辆或公务相关的车辆使用。为善用资源及地尽其用,产业署会定期征询联用办公大楼的用户部门,在非办公时间(一般为平日晚上、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对泊车位的运作需要。一般而言,用户部门会考虑其获分配的泊车位有否超出部门的运作需要,并评估如将相关过剩泊车位于非办公时间出租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使用,在保安和运作方面对部门的影响。在用户部门同意及可行情况下,产业署会考虑技术、管理、营运及保养等因素,将相关过剩泊车位于非办公时间出租予承办商营运作收费停车场供公众使用。
 
  以问题提及的金钟道政府合署为例,该联用办公大楼的停车场共有190个私家车泊位,于办公时间供大楼的政府部门使用作公务用途。而在非办公时间,产业署已按上述安排,将当中超出用户部门运作需要的159个泊车位出租作收费公众停车场。
 
  此外,亦有部分联用办公大楼停车场的泊车位及其他种类政府物业(例如部门专用楼宇)的停车场在发展规划设计阶段已计划全日(包括平日日间时段)开放予公众使用,例如问题提及的长沙湾政府合署停车场及柴湾市政大厦停车场。按相关政府部门的指示,产业署将这些泊车位出租予承办商营运作收费公众停车场。
 
  产业署现时将13个位于联用办公大楼及三个位于其他种类政府物业的停车场,出租予私人承办商营运作收费公众停车场。根据承办商提供的资料,停车场于过去半年(即二○二二年六月至十一月)营运时间的平均使用率及现时收费载于附件三。

(四)产业署会定期谘询其出租的政府物业停车场的用户或管理部门的泊车位情况,例如在办公时间有否超出部门运作需要的泊车位,以及在非办公时间有否更多超出部门运作需要的泊车位等,以探讨增加出租作收费公众停车场的可行性。
 
  政府近年已持续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长期措施,以增加泊车位供应,包括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则在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和公共休憩用地项目中加设泊车位、在合适的路旁地点划设夜间泊车位,以及推展自动泊车系统项目等。另外,运输署已于二○二一年修订了《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是次修订上调了私人及资助房屋发展项目的私家车附属泊车设施标准,以及增加了资助房屋项目中商用车辆泊车位的种类及数目。运输署亦会继续在各区积极审视各类型车辆的泊车需求,并在不影响交通畅顺、道路安全或道路使用者上落客货的情况下,于合适地点增加路旁泊车位,以满足驾驶人士作短时间泊车的需求。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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