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香港特区政府发售机构绿色债券
**************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今日(一月五日)宣布,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57.5亿美元等值的美元、欧元及人民币绿色债券(绿色债券)。是次三币发行为亚洲最大的ESG(即环境、社会及管治)债券发行。

  在二○二三年一月三日举行网上路演后,这批根据规则144A/规例S发售的美元绿色债券和根据规例S发售的欧元及人民币绿色债券于二○二三年一月四日定价。收益率如下:
 
  • 5亿美元的三年期债券为4.494%(与三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35基点);
  • 10亿美元的五年期债券为4.585%(与五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70基点);
  • 10亿美元的10年期债券为4.672%(与10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95基点);
  • 5亿美元的30年期的债券为5.318%(与30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145基点);
  • 7.5亿欧元的两年期债券为3.920%(与两年期欧元掉期利率中间价差距为+70基点);
  • 5亿欧元的七年期债券为3.964%(与七年期欧元掉期利率中间价差距为+110基点);
  • 50亿人民币的两年期债券为3.000% ;及
  • 50亿人民币的五年期债券为3.300%。
 
  环球投资者对这批绿色债券需求强劲。是次发行吸引超过360亿美元等值的认购金额,并成功吸引未曾参与香港特区政府以往的绿色债券发行的新投资者,同时亦得到不同类别的传统和绿色投资者的持续参与。香港特区政府已因应投资者的需求,将人民币债券的发行额倍增至100亿人民币,内地投资者通过债券通「南向通」参与是次发行的份额亦有所增加,彰显香港作为首要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是次人民币债券的发行进一步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选择,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尽管近期市场波动,我们看到全球机构投资者继续对香港特区政府发行的绿色债券需求殷切。继二○二一年后,我们今年再次发行三种货币的绿色债券,显示我们致力推动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的决心,同时为市场提供重要的基准。事实上,我们是亚洲区内首家同时发行三种货币的绿色债券政府发行人。」

  这批绿色债券是透过于二○二一年初专为发行绿色债券而设的全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发行,预期于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交收,并于香港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这批绿色债券获标普全球AA+以及惠誉AA-评级。

  香港金融管理局为是次根据政府绿色债券计划发售绿色债券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该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拨入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为具环境效益和推动香港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提供资金。

  香港特区政府于二○一九年三月发布《绿色债券框架》(《框架》),表述政府如何运用绿色债券发行所募得的资金改善环境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香港特区政府其后于二○二二年二月更新该《框架》,反映特区政府最新的气候承诺和策略,并与绿色债券市场的最新国际标准和惯例接轨。Vigeo Eiris已就该《框架》的原本及更新版提供独立意见。这批绿色债券亦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发行前阶段认证。香港特区政府亦已发表三份《绿色债券报告》,说明过往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的分配情况,及获融资项目的预期环境效益。

  是次发售绿色债券由东方汇理银行及滙丰担任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联席簿记行及联席绿色结构银行。花旗及摩根大通为美元及欧元绿色债券的联席全球协调行,并连同法国巴黎银行、美银证券、摩根士丹利及瑞银为联席牵头行和联席簿记行。中国银行(香港)及工银亚洲为人民币绿色债券的联席全球协调行,并连同交通银行、瑞穗及渣打银行为联席牵头行和联席簿记行。
 
  投资者分布
类别 美元绿色债券 欧元绿色债券 人民币绿色债券
银行 31% 38% 84%
中央银行、主权基金及国际组织 10% 32% 5%
基金经理、私人银行及保险公司 59% 30% 11%
 
  免责声明:

  不得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日本或任何适用法律禁止分发或散播有关资料的司法管辖区分发。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份在或向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日本或任何适用法律禁止分发或散播有关资料的司法管辖区提供、发放、发布或分发。本公告只供参考之用,并非旨在亦不应诠释为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购买证券的要约或招揽要约。本文所指的证券不曾也不会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份的法律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在美国境内进行要约或销售,但除依据《证券法》给予的豁免,或有关交易不必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并且符合所有适用的州法律外。将不会在美国境内进行该等证券的公开发售。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4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