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第三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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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测试对象为已持有学士学位或会在二○二二/二三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学位教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可透过教育局网上申请系统(www.edb.gov.hk/tc/blnst)报名。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请人曾于教育局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测试。
由二○二三/二四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及转校教师)均须在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教育局于本学年举办五轮测试,第四轮测试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将于二○二三年四月十六日(星期日)举行,而第五轮测试供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将于二○二三年六月举行,详细安排稍后公布。
测试详情载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lnst)。
完
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0分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