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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和南区「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第一阶段遴选开始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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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荃湾和南区「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第一阶段遴选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开始接受报名。
 
  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在十八区成立「关爱队」,支援政府地区工作和加强地区网络,并会率先在荃湾和南区成立「关爱队」。
 
     政府会把每区划分成不同小区,于每小区设立一队「关爱队」小队。荃湾会分为19个小区;南区分为17个小区。「关爱队」小队以团体为单位组成。团体须通过遴选成为「关爱队」小队。
 
  「关爱队」的遴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团体甄选和(二)服务建议书评审。第一阶段会评审申请团体的服务/举办活动的经验、地区网络和动员能力等;第二阶段会由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团体,因应地区民政事务处为各小区订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提交服务建议书。通过两个阶段遴选的团体会成为小区的「关爱队」小队。
 
  两个阶段的遴选工作将皆由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领导的「全港关爱队评审及督导小组」(「全港评审小组」)和民政事务专员领导的「地区关爱队评审及统筹小组」负责,以确保遴选程序透明公正。「全港评审小组」早前已举行首次会议,并确立两个遴选阶段的评审准则。
 
  申请须知及评审准则载于申请指引(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district_services_community_care_teams/selection.htm)。有兴趣报名的团体须于二○二三年一月九日或之前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和所需文件到荃湾或南区民政事务处。如有疑问,可与荃湾区民政事务处(电话:3515 5702)或南区民政事务处(电话:2814 5802)联络。
 
  政府会参考荃湾和南区的经验,陆续在其余地区成立「关爱队」。
 
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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