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当选议员的宣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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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为四名二○二二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当选议员举行宣誓仪式,并由行政长官李家超为当选议员监誓。

  宣誓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虚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将于举行宣誓仪式后公布有关宣誓是否有效。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条例》)已于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刊宪生效。该《条例》修订若干法例,包括《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指明行政长官或其授权人士为立法会议员宣誓的监誓人。



2022年12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