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就强制检测公告刊宪
  政府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22个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因应多宗阳性检测个案,有16个指明地方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另外,因应在屯门、沙田及马鞍山采集到检测呈阳性的污水样本,有六个指明地方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政府强烈提醒市民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检测要求,按时完成强制检测。政府已在各区设立社区检测中心/社区检测站/临时流动采样站,便利他们根据强制检测公告的要求接受强制检测。即使是已经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人士亦必须接受上述强制检测。

  三个月内曾经检测呈阳性结果的人士(包括卫生署已记录的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以及已向卫生署申报的自行快速抗原测试阳性个案),以及三岁以下的幼童无需接受强制检测。至于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士,他们必须按相关强制检测公告进行核酸检测,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测试,以符合公告要求。换言之,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不会获视作为符合强制检测要求。此外,除非持有医生证明书证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咽喉拭子样本」进行检测,否则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士不能递交深喉唾液样本以符合强制检测要求。

  强制检测公告详情可经以下卫生防护中心网页连结浏览:www.chp.gov.hk/files/pdf/ctn_20221215.pdf

  如任何人士在强制检测呈阳性,将和其他透过核酸检测或自行快速抗原测试而申报所发现的阳性个案以同样方式处理,其隔离安排(以及其同住人士的检疫安排)与其他阳性个案没有分别。

  因应强制检测公告而须进行强制检测的人士必须到临时流动采样站、社区检测中心/检测站或认可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拭子采样检测,以符合强制检测的要求。儿童和不适合于呼吸道采样的人士,如无法采集呼吸道样本,可考虑以粪便样本进行检测,索取粪便样本瓶的详情,请浏览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的网页:www.coronavirus.gov.hk/pdf/Stool_bottle_collection_points.pdf

  若在进行强制检测期间的任何时间,三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红/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进行强制检测的期限将会延长一天。

  疫苗对于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重症和死亡情况高度有效,能为接种人士提供有效保护,免于感染后并发重症甚至死亡。政府呼吁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因应复必泰原始株/Omicron变异株BA.4-5二价疫苗已运抵本港,市民经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接种第三剂或第四剂疫苗(或康复人士的第二剂或第三剂疫苗)时,均可选择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而他们仍可选择接种科兴或复必泰原始病毒株疫苗。至于60岁或以上领取「即日筹」接种疫苗的合资格人士则可现场作出选择。

  全港社区检测中心/检测站为相关市民提供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包括须接受强制检测的市民、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员工、公立医院及院舍探访人士,以及所有60岁或以上长者。相关市民只要进行网上预约或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内的「检测登记码」作登记,便可接受免费检测。

  全部86个社区检测中心/检测站均设有预约服务,相关市民可经网上系统(booking.communitytest.gov.hk/form/index_tc.jsp)预约。市民亦可透过「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预先填写个人资料并获取「检测登记码」二维码,日后每次到检测点进行检测前出示该二维码供即场扫描,即可减省登记和轮候的时间。

  受检人士可选择以下检测途径:

(a)必须使用「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或「咽喉拭子样本」进行的检测
(一)于临时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服务(名单及服务对象(如适用)见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于社区检测中心/检测站接受检测服务(名单见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而有关样本必须是「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或「咽喉拭子样本」;或
(四)使用卫生防护中心派发到相关指明地方的样本瓶(如适用),并按有关指示交回已采粪便样本的检测样本收集瓶。

(b)持有注册医生发出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使用「咽喉拭子样本」进行检测的人士
(一)于邮政局、设置在港铁站的自动派发机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派发点及时间,以及样本收集点及时间见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于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诊所按照医管局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或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

  政府发言人提醒,于医管局急症室接受的检测,以及不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均不符合上述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受检人士如有病征,应立即求医,按照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不应前往临时流动采样站及社区检测中心/检测站。」

  受检人士须保存载有检测结果的电话短讯通知及有关医生证明书(如适用),并在执法人员要求提供有关该人士进行指明检测的资料时,提供相关电话短讯及医生证明书供其查核。任何人士就强制检测安排有疑问,可于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致电热线6275 6901查询。

  政府会继续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地方并可能受感染人士,并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强制检测公告。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强制检测公告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解除有关法例责任的定额罚款为10,000元。有关人士并可能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表示:「政府呼吁所有对身体状况有怀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风险的人士(如曾到访有疫情爆发的地方或曾接触阳性检测个案)尽快进行检测,以有效地及早识别感染者。」
 
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