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公布在社区及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及第五剂的安排
***********************************
  政府今日(十二月七日)公布以下接种安排:

(i)由十二月九日起,18岁或以上人士可预约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作为第三剂(或康复人士的第二剂)疫苗;以及
(ii)由十二月十六日起,已完成接种四剂疫苗的18岁或以上人士(或已接种第三剂及曾受感染的成年康复人士于完成最后一次接种或康复六个月后),如选择接种额外一剂疫苗作加强保护,可预约接种第五剂(或康复人士的第四剂)疫苗。有关人士可选择科兴、复必泰原始病毒株或复必泰二价疫苗。 

  同时,政府已安排外展医护团队到访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为院友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

在社区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及第五剂的详细安排
—————————————————————

  早前,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和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专家顾问团)建议复必泰二价疫苗可供12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按现时的接种时间表,用作第四剂疫苗或作为康复人士第三剂疫苗的另一选择。根据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于十二月一日的最新建议,复必泰二价疫苗现亦可作为18岁或以上人士的第三剂疫苗或用作康复人士第二剂疫苗的另一选择。

  政府接纳以上由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作出的最新建议,宣布由十二月九日上午九时起,市民经系统预约接种第三剂或第四剂疫苗(或康复人士的第二剂或第三剂疫苗)时,均可选择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而为方便有需要人士,在预约系统更新前,18岁或以上市民在接种第三剂(或康复人士的第二剂)疫苗时,亦可即场向在场工作人员要求改为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
 
  至于接种第五剂疫苗的安排方面,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认为18岁或以上人士如已完成接种四剂疫苗(或已接种第三剂及曾受感染)并超过半年,可在知情同意下,于完成最后一次接种或康复六个月后(以较后时间者为准),选择接种额外一剂疫苗作加强保护。相关做法也适用于18岁或以上免疫力弱人士,而相关接种间距可缩短至三个月。政府正在提升疫苗接种纪录系统及网上预约系统的功能,市民可由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时起在网上预约及在同日开始接种第五剂(或康复人士的第四剂)疫苗。

  政府会密切留意新冠疫苗包括复必泰二价疫苗的接种情况,并根据本港的新冠疫苗存货量,定期检视政府推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接种计划),有需要时按专家评估的好处与风险平衡,以及接种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调整接种计划下不同群组的接种优次。同时,政府会于明年参考最新的科学证据及专家建议,审视是否需要开展新一轮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包括新冠疫苗接种是否需要恒常化、于计划下建议须予接种的优先群组,以及透过公私营医疗界别为一般市民及各特定群组例如长者、医护人员、院舍院友和员工、学校师生等提供的接种安排。
 
在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及第五剂的详细安排
—————————————————————————————

  根据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的最新建议,符合资格的安老及残疾人士院舍院友应尽快安排接种四剂疫苗,以减低死亡和重症的风险。考虑到现时院舍院友的第四剂疫苗接种率和涉及院舍院友和员工的确诊个案近日持续增加,政府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已推出新一轮为期四周的院舍外展疫苗接种服务特别计划,加快推动院舍院友接种新冠疫苗,重点提升第四剂的接种率,进一步巩固院舍的保护屏障。

  经审视海外的实践经验,以及复必泰二价疫苗与本港流行的Omicron变异病毒株吻合,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认为已接种四剂疫苗(或已接种三剂并曾受感染)的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院友可按个人需要接种额外一剂二价疫苗(即第五剂)作加强保护,院友也可在知情同意下选择科兴或复必泰原始病毒株疫苗。此外,成年院友接种第三剂或第四剂疫苗时也可选择二价疫苗。
 
  因应专家的最新建议,社会福利署已致函各院舍,向家属及院友介绍复必泰二价疫苗,以及说明院友已经可以按需要选择接种第五剂疫苗。如院友希望选择接种复必泰二价疫苗及/或第五剂疫苗,可以向院舍表达接种意愿,政府会尽快安排外展医护团队到访接种。
 
  现时院友已可以经外展疫苗接种服务,选择接种科兴或复必泰疫苗。在最新安排下,除复必泰二价疫苗外,院舍院友仍可继续选择接种科兴或复必泰原始病毒株疫苗作为其第三、第四或第五剂疫苗。

  政府发言人表示:「本港提供的疫苗都是安全和有效的,要维持疫苗的保护力,重点是要按接种时间表接种适当剂量的疫苗。由于疫苗的保护力会随时间减退,我们呼吁未接种适当剂量的市民尽快行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尤其是高风险人士,例如长者。政府同时呼吁各界提高警觉,院舍业界及医疗团队继续加强协作,进一步提升院舍院友的新冠疫苗接种率,以防范在院舍出现爆发。」

  发言人补充:「鉴于印证新冠疫苗安全有效的数据已十分充足,早前只获认可作紧急使用的新冠疫苗的药物制造商已可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在香港申请注册。如获批准,注册药物制造商可直接向医护专业人员销售和供应该疫苗,使其能像其他种类的疫苗(例如季节性流感疫苗或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般由私营市场提供,这将有助于新冠疫苗接种恒常化。」

  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的最新暂拟共识建议可参考以下连结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2分
即日新闻